具体毕业要求和毕业程序如下:
1.毕业条件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参加毕业考试,申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1)考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理论课,考试成绩合格。
(2)完成本专业规定的实践课程考试,取得合格成绩。
(3)经鉴定,思想品德符合要求。
(四)申请本科毕业证书的,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2.毕业程序
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判断和申请毕业,市自学办公室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
符合毕业要求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6月上半月和12月上半月,具体时间以当地自学办公室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和全部《课程证书》。申请本科毕业证的,还必须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原毕业证,到当地自考办公室申请毕业证。经市自学办公室初审符合条件的,打印考生基本情况表,提交给考生。
在职人员应由候选人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负责人写出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非从业人员应当经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出具意见,加盖公章。
经过市自考办、考官院校、省自考委三级考试,符合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