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的考试课程有很多,但如果符合免考条件,可以避开一些课程,减轻自己的压力。那么,可以满足哪些条件才能避开相应的课程呢?
属于国家教育系列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含专升本毕业生)、退学学生、毕业生(含专升本毕业生),报考自考或本科专业的,可以免修与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同名的公共政治课。
取得相关证书者,可免修下列相应课程:
1.通过全国英语水平考试PETS-3笔试的考生,可免考英语(二级);英语(一)或英语(二)在一些省市也可以免考,如上海、山东、浙江等地区。考生须根据当地考试办公室发出的免试通知申请免试。
2.英语(I)如果笔试成绩达到PETS-2或以上可以免试。相关专业课程的免考按照各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执行。
3.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中取得一级(含二级)及以上证书者,或取得国家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任何其他模块(共两个模块)者,可免修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4.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或NIT“信息技术在管理系统中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上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在管理系统中的应用”课程。
5.获得国家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模块证书者,可免修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业科)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6.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考试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免于参加农村自考实验区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能考试。
7.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英语四六级不再免考自考英语(二)。如果考四级,也可以在一些省市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比如上海、山东、浙江。详情请咨询当地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