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做好2024年“本科”招生工作,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2024〕2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13548,重庆招生代码:5019。
第五条办学性质:民办高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学院街256号(邮编:401524)
第九条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学校概况:
学校创办于2000年,前身是西南大学育才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拥有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教学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和高标准的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完全可以满足学校各专业的教学需求。
第三章招生对象、计划和费用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
在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具有高职(专科)正式学籍的2024届毕业生(含通过高职扩招、“三二段制”、“五年一贯制”等培养计划毕业的高职毕业生)。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2024年“本科转本科”招生计划另行通知,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为准。考生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cqrk.edu.cn)上咨询。招生情况、对应专业、专业类别见附件。
第十三条费用:学费、住宿费等。各专业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公布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cqrk.edu.cn)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因故退学或提前完成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考生专升本成绩,按照“分数优先、服从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为同一专业类别的所有考生安排专业。如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单科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单科顺序是英语和计算机。
第十五条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技能竞赛免试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2024〕2号),学校招收获得市级(含)以上技能竞赛冠军的学生,凡符合相应专业要求并填报学校志愿的考生免试录取。
第十六条技能竞赛免试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单独计划未完成时,可使用该计划录取普通“本科”考生。
第十七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第五章入学和学籍管理
第十八条录取安排: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报名,均不报名。未按时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者,取消资格。未经我校同意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本科生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学制两年。新生入学后不得转学或转专业。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资格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条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具有毕业资格,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一般的“专升本”毕业证注明“就读于我校XX专业学院起点”字样,学习时间会按照进入本科阶段和发放毕业证的实际时间填写。学位证书按有关规定颁发。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事宜。“本科转本科”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教务处联系,否则,我校不承担任何后果。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1.监督和投诉:
监督部门:重庆人文科学学院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3-42432660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草街学院街256号(邮编:401524)
招生办: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招生办、教务处
招生电话:023-42465805、42465352、42464905、42465342
学校网站:http://www.cqrk.edu.cn
网站:http://zsw.cqrk.edu.cn
电子邮件:zsc@cqrk.edu.cn
第二十三条《招生章程》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招生部负责解释。如与主管部门相关政策不一致,以主管部门相关政策为准。
附: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24年招生专业对应专业一览表
注:关于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晋升的通知另行通知。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