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考生的报考要求,宁波市及下辖各县(市、区)自考机构决定给有志报考自学考试的人员再提供一次2009年10月自考补报名机会,尚未报考过2009年10月自考课程的新老考生都可于6月19-20日到当地自考办报考。希望广大考生相互转告,不要再错过最后的报名机会。
注意事项:
1、老考生报名时请随带 准考证 ;首考生凭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二吋浅蓝色背景证件照壹张报名。(鄞州户籍的新老考生还请持《户口簿》报名)
2、《报考简章》和《专业计划》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k.cn)。
3、本次报名均由各自考机构直接受理,考生都须用现金支付报考和教材预订费用(每课次报考费48元、教材预订费40元,首考生准考证制作费15元)。
4、本次报名不能补报毕业论文和实践课程;已报考过10月自考的考生不能再增报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