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市2009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已定,将于2009年2月下旬起实施。
(1)市区的续考生(含已在市区参加09年4月考试报名,但尚未领取准考证的新生),可于2月20日—3月6日,通过“杭州银行” 网(原杭州市商业银行,下同)或电话报名;市区尚未办理“杭州银行网”注册的续考生,可在报名之前,到“杭州银行”各网点办理网上报名的注册手续,进行电子银行报名;续考生也可以现金缴费的方式,到“杭州银行”的各网点直接报名;省教育考试网可查阅《报考简章》。
(2)市区新考生的报名时间:3月5日—7日,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市教育考试院(环城北路华浙广场9号,白马大厦裙楼)五楼会议室领取报名表(新考生的报名,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办理,请考生自备2B铅笔);
(3)萧山区、余杭区及五县(市)的考生,按当地考试机构规定的日期报名。
2、农业推广等7个专业已停止接纳新生(详见《报考简章》)。公安管理、护理学等专业有报考条件的规定,请考生务必查阅《报考简章》的说明。
3、自2008年下半年起,专业考试计划已作调整,请考生详细查阅“浙江教育考试网”的课程顶替对照表后,再选择报考课程。
4、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实行预订“学习媒体”的教材供应方式,考生在报名时切记勿忘预订教材,否则,市教育考试院将无法满足考生的购书需求(报名时暂收教材费20元/课,5月下旬可领取教材)。
5、实践考核的考试报名是与理论课程的考试报名同步进行的(理论课程报名费48元/课,实践考核报名费10元/次),请考生切勿遗忘(实践考核没有补报名的机会)。新考生(含刚从外地转入杭州市,在杭州首次报名的考生)不能报考实践考核;实践考核的时间,由各主考学校直接通知考生或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含各专业主考学校网)上公告,请考生注意查看。
6、需要申请课程免考、转考(指外省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转入我市或我省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转往外省)的办理时间:3月2日—3月10日(双休日不办理)止。市区考生在市教育考试院二楼咨询窗口办理;萧山区、余杭区及五县(市)的考生,在当地考试机构规定的日期内办理。
(1)外省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转入的条件:考生必须是已在我市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以上,且已从“浙江教育考试网”查实“课程档案转入编号”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五门合格课程以上、本科不少于四门合格课程以上,方可在我省办理毕业申请(不准备在我省申请毕业的外省考生,请不要办理课程转入手续);外省转入的考生,一律执行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及课程顶替政策,综合性实践环节考核的合格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综合作业)不能转入;
(2)需要将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转往外省的考生,凭课程合格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
7、2009年10月自学考试的部分教材已改版,请考生注意查看改版教材的目录。
8、现场报名流程:领取报名表(新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填表(新考生参阅样张)——摄像(指新考生)——报名信息录入——考生确认(签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