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自学考试补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时间及地点:
7月18日-19日,市教育考试院二楼大厅现场办理。
2、本次报名系10月考试的补办报考手续。凡已报考10月考试课程(含实践课程)的考生,无论何种原因,不得再次报考。
3、本次报名,只限理论课程的报考,也不供应教材,请考生慎重思考后再办理报名手续。
4、新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先到五楼会议室领表,填表。(请自备2B铅笔)
5、10月考试的用书目录已在二楼大厅公布。
6、考生须依据10月考试“报考简章”上公布的课程报考。
7、农业推广、档案管理、管理工程专科和中英合作专业(商务管理、金融管理),停止接纳新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