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有 ★ 标记的课程表示考生可携带不具备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辅助计算。
2、有 ● 标记的课程为中级选考;有 ○ 标记的课程为初级选考。
3、有 ◎ 标记的表示考生参加“市场营销总监资格证书综合考试”(笔试)时可携带参阅考试大纲指定教材。实践能力考核采取撰写案例研究报告的形式,在考核时增加安全研究报告答辩环节。
二、报名、数据汇总和编排工作安排
1、报名日期:即日起至2008年3月31日。在此期间,各相关单位务必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公布本考次报名时间地点、手续、收费标准、开考等级、考试时间和其他有关事项。
2、 4月1日-4月7日各报名点到相关设区市自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新生集体到自考办摄像(有条件的报名点根据要求采集考生照片后同时上报);各设区市自考办编排考场、并填写附件一“试卷申报表”相关内容盖章后传真至省自考办社考科(传真:0591-87555954)。
3、 4月9日所有上报数据光盘及相关申报表格必须寄达省自考办社考科。
4、 4月10日省自考办向教育部考试中心申报试卷。
各设区市自考办可自行安排各报名点集体报名时间,并及时通知有关集体报名单位。
三、试卷的发放与接收
1、接送卷:各设区市自考办于5月15日到省自考办报到;5月16日接卷后返回。
2、试卷规格:试卷的包装规格30份/袋,各科试卷分客观题、主观题,客观题(卷Ⅰ)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卷Ⅱ)在试卷上作答。考后答题卡袋和主观题袋分开装订密封。分卷考试的客观题试卷部分不装袋,由设区市考办打包集中送回省自考办统一处理。按照历次惯例,《物流案例与实践》(一)和(二)课程试卷全部为主观题,直接在试卷上作答,如有其它课程将另行通知。
四、针对历次考试出现的问题,请各设区市考办注意以下考务环节
1、集体报名较多的设区市,应严格区分好准考证号段、集体代码,以免造成数据遗失。
2、考生考试必须使用非学历证书考试的准考证,不得使用自学考试准考证,务必要求监考教师严格检查考生填涂的准考证号和课程代码是否有误。
3、分卷考试的客观题试卷(I卷)部分不装袋,由设区市考办打包集中送回省自考办统一处理。主观题II卷部分必须按座位号从小到大顺序装订密封。
4、无分卷的课程,监考教师也必须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的记录卡即缺考违纪登记卡,考后同答题卡袋一同上交,不得装入主观题试卷袋内。
五、根据我办工作调整安排,二00八年开始,双证书的非学历证书考试归口社考科负责管理,今后各项工作请与社考科联系。
联系人:谢梅沁
联系电话:0591-87665950传 真:0591-87555954
电子邮箱:fjzkbsk0@163.com
附件一 :非学历证书考试相关信息及试卷申报表
附件二:非学历证书考试考务工作流程
福建自考办
自考365编辑提醒考生注意:根据全国考办《关于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社区护理学专业(专科)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补充说明》(考委办函[2007]46号)文件规定,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报考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可免考5735医学基础总论(8学分)、5737基础化学(6学分)和5739生物化学(四)(6学分)等3门课程,但须补足本专业规定的课程门数和学分,不足部分可从自学考试现有相关课程中选考或指定选考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