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自考报名工作将于12月8日至15日进行。考生每报考一门课程需交纳报名考务费30元,委托开考专业课程的报考费由委托开考部门向考生公布。此次报名,为防止考生替考,石市将对所有的考生进行照片信息采集,尤其是2003年以前开始参加自考的考生。开考时将考生照片贴在对应的座位上。
本次报名,县(市)、区招办及社会力量助学单位的报名点只准接受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个人报名,不得接受集体报名。首次报考的考生,须由本人持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到有专业管理权限的报名点报名并摄像,其身份证号、图像信息将用于准考证和毕业证上。
首次报考学生须由本人持个人有效证件到专业管理权限的报名点报名并摄像。与往年不同,今年所有自考考生的照片都将印在考生座位表上,毕业证上也将使用同一照片。考生可同时报考本科和专科,高校在校生参加考试,仅限本校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报考。
如原IC卡准考证与身份证姓名不相符者,按以下规则处理:考生中,姓名属同音、叠音及同型字的,以身份证上的姓名为准录入,并更新IC卡上的信息;对使用曾用名的考生,必须使用IC卡上的原有信息;对出生日期没有变化的升位身份证号,以18位身份证号为准录入,并更新IC卡上的信息。
从外省转入石家庄市的考生,应先按新生办理报名手续,待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后再办理转入手续。省内各市之间不再办理转考手续,准考证可跨市全省通用。
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仍由主考院校组织,各报名点不再受理。
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