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参加考试:
1、凭《准考证》或《广西金穗自考卡》参加考试。
若遗失《准考证》或《广西金穗自考卡》者,请在参加考试前一个星期到我院自考办办理《临时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或军(警)官证、士兵证。
若遗失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过期者,需到户口所辖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出具证明(证明上须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及贴有盖上骑缝章的本人近期照片),并持此证明参加考试。
二、从2004年元月起,我院取消发放《考试座位通知单》,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查询考试座位安排情况:
1、登陆我院网站“自学考试”专栏(网址:www.nnzsks.gov.cn)。
2、拨打电话16886900.
3、编辑短信“ZW+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移动手机发送到01100100,联通手机发送到81100100,小灵通发送到91100300.
三、报考下列课程的考生,须携带2B铅笔、垫板、塑料橡皮擦和削笔刀等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