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教育局考试中心获悉,2007年4月份自学考试补报名时间已确定,全市统一安排在2006年11月2~3日,未赶上报名的考生、新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续考生凭《准考证》,可到各县(区)自考办办理报名手续。
市考试中心负责人再次提醒考生,根据浙考委[2005]33号“浙江省自考委关于统一自学考试新专业计划申请毕业的通知”精神要求,新旧计划并存申请毕业的办法执行到2007年底为止。凡是1999年底前考过自学考试各专业,但尚未毕业,且仍想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请不要错过2007年10月前的各次报名,以完成学业,顺利毕业。2008年起,自学考试要按新专业计划申请毕业,以前考出的部分课程不一定能用。
舟山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