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院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中心)、有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有关中等专业学校、各市(州)自考办:
2006年10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28日、29日两天举行。为认真做好报名的前期基础工作,确保考试各环节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报名等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院校上报材料
1、电子信息:考生数据(加密)、报考数据(加密),放在以“年度考次码(062)”+“院校名称”+“自考(二)”+“数据内容”为名的文件夹中,通过FTP网或刻录光盘报上。
2、书面材料:当次报名报考情况统计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电子信息和书面材料报省自考办考务科截止日期为2006年9月14日。
(二)各市(州)自考办上报材料
1、电子信息:各市(州)自考办将编排信息(报考编排数据、参数设置)加密后输出(参数设置中只需选择考点设置信息),存放在以“年度考次码062”+“地区名称”+“自考(二)”+“数据内容”为名的文件夹中,通过FTP网或刻录光盘上报。
2、书面材料:
①报考人数统计表一式一份;
②报考科次统计表(按课程统计)一式三份;
③试卷袋数统计表一式四份。
上述三种材料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电子信息和书面材料报省自考办考务科截止日期为2006年9月20日。
(三)材料信息工作非常重要,关系到整个考试质量,因此各院校、市、州自考办要高度负责,材料信息应准确无误,严格按规定的时间上报,今后凡因上报的信息材料造成工作影响的通报批评。
二、注意事项
1、各院校在市、县有办学点的,在运行“报名报考”程序时,须在“报名报考设置”中正确选择考生所在市、县(办学点)代码,避免混淆不清,影响考场安排等考试工作。
2、各市(州)自考办在编排考场时,须新建数据库,以区分其它类型的自学考试。
3、课程计划库在省自考办FTP地址ftp://ftp.steogs.edu.cn的下发/计划文件夹中。
4、各院校应提前做好报名宣传工作,尤其对离校生要及早通知到人,以免漏报。数据上报后,不得补报或更改。
5、各院校在上报报考信息的同时,必须将退学名单按统一格式以EXCEL电子表格和打印文本(须加盖公章)报送省自考办考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