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0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职高专、二学历考试定于10月28日至29日进行,报名报考时间定于8月20日至9月15日(周六、周日不休息)。这是记者17日从省自考办了解到的。
据自考办的工作人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职高专、二学历考试报名报考资格仅限于已开设高职高专、二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的在籍学生。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考生和未摄像的考生必须本人持有效证件(①居民身份证;②军警人员证件;③未成年人的户口薄;④因居民身份证丢失,要有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码证明),已摄像的考生持准考证到所在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考试费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