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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06年7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9-15 16: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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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06年7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各高等院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中心)有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有关中等专业学校、各市(州)自考办:&;&;&;2006年7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于8日、9日两天举行。为确保考试各环节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报名等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各高等院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中心)有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有关中等专业学校、各市(州)自考办:

  2006年7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于8日、9日两天举行。为确保考试各环节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报名等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院校上报材料

  1、电子信息:考生照片、考生数据(加密)、报考数据(加密),放在以“年度考次码(064)”+“院校名称”+“自考(二)”+“数据内容”为名的文件夹中。由于7月份制卷时间紧张,请各院校务必于2006年6月5日前通过省自考办FTP或以刻录光盘形式报送省自考办考务科。

  2、书面材料:当次报名报考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后,与电子信息同时上报。

  (二)各市(州)自考办上报材料

  1、电子信息:市(州)自考办将编排信息(报考编排、参数设置)加密后输出(参数设置中只需选择考点设置信息),存放在以“年度考次码064”+“地区名”+“自考(二)”+“数据内容”为名的文件夹中,务必于2006年6月8日前通过省自考办FTP或以刻录光盘形式报送省自考办考务科。上报数据请整理完整,要准确无误,不得修改。

  2、书面材料:①报考人数统计表一式一份;

  ②报考科次统计表(按课程统计)一式三份;

  ③试卷袋数统计表一式五份。

  所有书面材料必须由自考系统导出生成,不得自行制作。

  二、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甘价费[2001]130号、甘价费[2002]132号文件执行。

  三、注意事项

  1、考试地点在各市(州)所在地。

  2、报名考试费在报送考试数据时上缴。

  3、各院校应提前做好报名宣传工作,尤其对离校考生要及早通知到人,以免漏报。数据上报后,不得加报、更改。

  4、考生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位通知单》参加考试,《学生证》不能作为考试凭证。

  5、自2006年4月考试起已将应用型、职教双证书、高职高专试点专业三种类型考试的课程及时间安排计划库合并,各市(州)自考办在负责考场编排时,只需新建一个数据库。各学校在各市(州)的考区转移代码设置以甘考办字[2004]41号文件为准。

  6、课程计划库在省自考办FTP中,请注意下载,严格按规定上报有关数据信息。

  附件:1。2006年7月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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