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各有关主考学校:
根据全国考委的规定,2001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进行了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并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编印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与专业基本规范》的规定,对专科毕业生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有关要求作了明确规定。经过几年的实践,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专业建设和培养目标的深入改革与发展,我们发现这些规定逐步不适应发展的需要或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操作性不强,严重挫伤了广大考生参与自学考试的积极性。为了既确保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质量,维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声誉,又有利于维护广大考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利益,调动各界人士参加自学考试的积极性,经有关主考学校组织专家认真论证,我委研究,决定对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直接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详见附件)。使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体系更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请你们切实做好宣传工作,让考生及时了解以上调整规定。
附件: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直接报考本科专业规定调整一览表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直接报考本科专业规定调整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