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为: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1年3月31日至198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该市统一报名点设在合肥市综合体育馆,报名时间为3月23日到3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a。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2006年毕业生,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0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报考相应学历和专业要求的职位,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所有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录用时均须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b。社会其他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招考职位有学位、资格证书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教育部门所属的中小学教师报考,还须提供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时请注意,报考人员均须填写《报考合肥市2006年党政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表》,在表中签署“诚信承诺意见”,并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按每科55元缴纳考试费。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可免交笔试费:城镇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开具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开具的特困证明和“农村特困救助证”原件、复印件,经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后,办理免交笔试费的手续。
合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录用计划,对各招考部门的拟录用职位及报名和考试等内容在合肥市人事局网站、合肥人才网、合肥人才在线上发布,考生可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