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考办主任阿里木介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医学类专业自学考试(自治区开考的中医专业)考生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从2006年起停止考试,同时停止办理毕业手续。为妥善解决中医专业停考遗留问题,方便广大考生,经请示全国考办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考办决定进行最后一次中医专业(专科、本科)全部课程的加考。
各地、州、市考生于13日到16日在当地自考办报名,乌鲁木齐地区考生于17日到18日在自治区自考办(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209号)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