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考办“关于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考委办[2002]66号)文件规定,医学类专业自学考试(我区开考的中医专业)考生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从2006年起停止考试,同时停止办理毕业手续。
为了妥善解决中医专业停考遗留问题, 方便广大考生,经请示全国考办同意,我办决定在2005年12月28—31日进行最后一次中医专业(专科、本科)全部课程的加考。为做好这次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州、市自考办及有关部门采取各种途径和方式尽最大可能通知报考中医专业还没有考完的有关考生。
二、报名时间、地点:
各地、州、市考生于2005年12月13—16日在当地自考办报名,乌鲁木齐地区考生于12月17—18日在自治区自考办(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209号)报名。各地务必于12月18日前将报名有关数据和信息报送我办考务科。
三、收费标准:按照自学考试特殊考试收费标准120元/科次收取。
四、考试地点:乌鲁木齐市(具体地点在领取座位通知单时通知)。
五、考试课程安排附后,并将在新疆自考在线网(www.xjzkzx.com)发布。
六、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郁洪斌、齐磊、曹阳;0991—8609153、13579832611、13999248899。
特此通知
附:新疆2005年12月自学考试中医专业加考课程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