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指示,自2002年10月31日起停止自学考试等招收医学类专业新生,此前已在籍的自考生完成学业的过渡期定为3年,即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为最大限度照顾我省广大医学类自考生的利益,省自考办今年8月作出决定,在12月份对即将停考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增加一次考试机会。本月19日和20日的现场报名提醒广大医学类自考生不要错过。已经函报的考生最近一段时间也可以打电话到省自考办学历考试科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