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摄像时间: 10月28日至11月18日
二、考生须知:
1、凡在下列采集点进行电子相片数据采集处理 的考生,本次考试必须在广州市进行。 已进行过电子相片数据采集的考生不用再采集。
2、考生需提供以下证明:出示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原件,并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3、考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下列任何一间 电子相片数据采集处理点拍摄(见下表)。
4、考生在电子相片采集后的3-5天内,请登陆广州招考网( www.gzzk.com.cn )核对相片是否正确。考生如有问题及咨询,请拨打电子相片数据采集的客服电话:020-85530345、33004442、33004445。
5、 按照市物价局的规定,每位考生的电子相片数据采集处理费为 6元/人次。
三、 电子摄像点
1、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经营规范、符合标准、位置适中、价格合理”的原则,经公开招标核准以下摄像点,并委托广州市图文资讯有限公司进行图像数据处理。
2、电子摄像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