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分的专科、本科两个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层次水平要求相一致。全部课程及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经省自考委颁发相应层次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可授予学士学位。
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选择录用或聘用。”同时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广大考生可以通过浏览我办网站了解更多的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相关信息。例:政策法规、开考计划、主考院校、助学单位等。
网站地址:www.lzk.hl.cn/zk
应广大考生要求,方便考生报考,我办决定增加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时间。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0日,望广大考生周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