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05年12月1日至12月7日,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地点:各地洲,市,县,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
报考条件:
(一)1月份加考只接受老考生报名,不接受新考生报名;
(二)报名按省物价局云价费2000(138)号文每科收费人民币25元;
(三)应考者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
考试:
(一)考场设置:原则上只在各地洲,市所在地设置考场。
(二)考生应考时,须带上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居民身份证(或其它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三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凡违背考场纪律者,按2004教育部第18号令及我省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将处理通报至考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