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条件:
部分专业对报考条件、报考程序有特殊限制外,其余专业均面向社会开考,凡有志于学习专业知识、为祖国建设效力的公民均可报考。对报考对象、报考程序限制的专业及限制规定详见报考简章,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
三、报名手续:
首考生凭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身份证件)和二吋兰色背景证件照壹张报名,并详实填写浙江省自学考试登记表(兼交行借记卡申请表)。续考生凭《准考证》(即交行借记卡)报名,并详实填写浙江省自学考试课程报考卡(采用电话报名、网上报名的续考生不再填写报考卡,按电话语音提示或网页提示进行操作即可)。(报考简章详见报名网点张贴公告或《浙江自考杂志》2005年第11期及宁波自考网http://nbzk.nbedu.net.cn,也可通过1605001咨询。)
四、报名日期:
2005年8月30日—9月5日,各县(市)、区报名日期与市区同步。自8月20日起同时开通电话报名和网上报名,报名电话为16866001,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95559.com.cn,电话报名截止日期为2005年9月3日16:00前,电话报名者必须在48小时后再次拨打16866001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可拨打自考服务热线1605001咨询具体事宜)。
续考生报名前必须在交行借记卡(即准考证)内存足资金,报考费和教材款均以此卡结算。本次报名不再进行补报、改报,欲购教材者必须在报名时预订(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教材除外),未预订者不再供应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