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对象:凡中华人民和国公民,符合报考专业的开考要求,均可报考参加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开考的专业由各市(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执行。各报名点对委托开考的专业应按文件规定严格执行。特别是中药学、护理学、中医护理学、药学、公安管理等专业,必须按专业开考文件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核考生资格,考生必须是在职人员。
2.报考手续:由各市(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按照规定执行。首次报考的新考生持身份证、老考生凭《山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到当地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填涂相关的表卡,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每科次报名考务费32元人民币)。
3.考生考试期间(从报名到每次考试直至毕业),必须使用与身份证完全一致的姓名和号码。报名所需要的表卡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涂。所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不得由他人代填或代涂,切忌使用不同的姓名或同音字。否则影响毕业责任自负。
4.报考新开考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本)、企业管理(专、本)、调查分析(本)、等5个专业的考生既可到系统开考单位办理报名手续,也可到当地考办报名点报名。
5.所有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
6.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关于考试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7.济南自学考试信息网:http://www.jnzk.net
济南自考办咨询热线:0531-6111580 济南自考办成绩查询热线:1689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