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新生报名

山西省自考报考医药类专业规定及要求

  • 发布时间:2024-09-15 16:21:23
  • 来源:本站整理
  • 阅读:
导读:
山西省自考报考医药类专业规定及要求,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转发的通知》(考委办[2002]66号)的规定,我省自学考试中医学专业(本、专科)、预防医学专业(专科)从2003年起不再招收新生,在2002年10月31日前取得考籍的考生可以有一个完成学业的过渡期,时间为三年,即应在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转发的通知》(考委办[2002]66号)的规定,我省自学考试中医学专业(本、专科)、预防医学专业(专科)从2003年起不再招收新生,在2002年10月31日前取得考籍的考生可以有一个完成学业的过渡期,时间为三年,即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护理学专业(本、专科)、中药学专业(专科)只能招收已取得卫生类职业资格的人员,停止招收非在职人员。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