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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0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 发布时间:2024-09-15 16: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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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0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新型教育形式;它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个人自学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新型教育形式;它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个人自学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务院一九八八年三月三日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报考简章。

一、报考条件

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我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省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在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需验其专科毕业证书。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在完成中专学业的同时,可以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报考手续

首次报考者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有关证件(军人、武警人员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到市县考办或助学单位办理报名手续,非首次报考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全省任何一个市县考办办理报名手续。并在所在考区参加考试。报名日期截止后,不再补报。凡部门委托开考的专业,由有关部门按规定组织集体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首次报考时,考生本人须亲自到报名点领取由报名点统一编排的准考证号,填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并进行电子摄像。已有准考证的考生只填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课程卡”。读卡后,各报名点都要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核对单》由考生本人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课程等信息,准确无误后签名确认。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居民身份证完全一致。考生在考前凭报名收费单、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考试通知单》,新生同时领取准考证。一个考生只需有一个准考证号,不受专业不同、学历层次不同的限制。

三、考试办法考试按单科进行。考试结束后45天—50天内考生到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或助学单位领取考生本人成绩通知单及课程合格证书,成绩不向社会公布,不查卷。考试不合格者可参加该门课程下一次的考试;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学分累计达到毕业要求、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者,由省考委及主考学校发给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已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本科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经学过并有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及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同类专业的专科段,可免考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报考不同专业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专科层次的自学考试,可申请免考有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四、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学考试大学本科、专科或中专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当地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中专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自学考试每年分两次报名。报名日期分别为3月1日至10日、8月1日至10日。

报名地点: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二00五年四月十六日、十七日两天;

二00五年十月二十九日、三十日两天。

考试地点:海口市(含澄迈),三亚市,五指山市(含保亭、琼中),文昌市,琼海市(含万宁、定安、屯昌),儋州市(含临高、白沙),陵水县,乐东县,东方市(含昌江、海钢)等九个考点。

七、注意事项

1.经济课程(除计算技术外),可带只有四则运算功能的计算器;工科类课程,可带只有四则运算功能的计算器、铅笔、三角尺、大三角板、圆规。不准带数学用表、手机、BP机、商务通等通讯工具及电子、电器进考场,违者当违纪处理。

2.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请按规定的时间到各主考学校成教院自考办办理报名手续。联系电话:海南师院自考办:66514395;海南大学自考办:66187292;海南医学院自考办:66890505;华南热带农业大学自考办:23300626.

3.课程考试使用的教材、大纲是考生自学的主要依据。每次开考课程所用的教材以《报考指南》为准。如有变动,省自考办在每次的报名前通知各市县自考办。考生也可直接到教材服务部咨询和购买。地址:海口市海府路八十一号之32.电话:65356333、65348188.

4.持有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或二级以上合格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可申请免考自考非英语专业大专层次的英语(一)课程;三级或三级以上合格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可申请免考自考非英语专业本科层次的英语(二)课程;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一级以上合格证书代替自学考试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含上机)考试成绩。

5.考生在考试结束后45天—50天领取成绩通知单、课程合格证、办理毕业手续。因为报考具体工作都是在各市县或助学点实施,所以考生报名、领取准考证、考试通知单、领取毕业证书、申请免考表、毕业生登记表等都是在哪里报考,就在哪里查询或咨询,省自考办不办理报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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