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考办的通知要求,现将深圳市2005年7月自学考试(加考)报考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报考时间: 5月8~15日。
2、 报考方式:考生可以通过以下任一途径报考:兆龙考试服务网(www.2266.net.cn)及报考电话(9509972001);省里网站(www.5184.com)及电话(96040)。注意:考生采用一种方式报考后,不得再使用其他方式报考。
3、 报考范围:凡持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均可报考,不接受新生报考。
4、 考试时间:7月2~3日(星期六、日)。
5、 2003年11月以前已参加过自学考试,但2003年11月以后未按省里的要求重新办理过电子摄像的旧生,也必须补办电子摄像手续,才可报考,摄像时间:5月8~10日,地点:笋岗路西路体育大厦20楼(深圳体育馆西侧),联系电话:96090. 6、 2005年7月自学考试查询考场的时间为6月下旬,考生可以通过短信(手机发送“003#准考证号码”到05166),电话“9509972001”、“96090”或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查询。
附表:2005年7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全国统考课程加考时间安排表
深圳市招考办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表:
2005年7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全国统考课程加考 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