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持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或正在专科就读者,均可直接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或独立本科段各专业(特殊专业除外)。报考时不再按文、理分类,跨类考生不再加考原专业考试计划设置中规定的加试课程。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毕业考生在办理毕业证书时须审查专科毕业证书原件。
需加试的特殊专业及加试科目如下:
1 、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①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只接受公安系统在职人员报考;②非法学类、公安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本科段,需加试《刑法学》、《公安学基础理论》、《刑事诉讼法学》3 门课程。
2 、中医学专业本科段:
①中医学专业本科段只接受医疗卫生系统在职人员报考;②中药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中医专业本科段,需加试《中医内科学(一)》、《中医基础理论(一)》2 门课程;
③西医各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中医专业本科段,需加试《中医基础理论(一)》、《中医内科学(一)》、《中医诊断学(一)》3 门课程。
3 、音乐教育专业本科段:非音乐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音乐教育专业本科段,需加试《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声乐》3 门课程。
4 、英语专业本科段:非英语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英语专业本科段,需加试《综合英语(二)》、《口语》、《听力》3 门课程。
以上为我省2001年底以前开考的特殊专业。2001年以后开考的独立本科段或本科段专业是否加试课程,以我省公布的开考计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