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并选定专业报考相关课程,然后持通过网络打印的成功注册、报考信息单和身份证到注册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摄像及其他相关手续。只注册不报考课程的考生注册信息无效,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摄像手续的考生不能办理准考证及参加考试。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由开考部门负责审查注册资格并集体办理注册手续,社会零散考生不能注册。
具体安排如下:
网上注册时间: 7月1 日至7 月15日、8 月15日至9 月7 日。逾期不予办理。
注册摄像时间:社会零散考生摄像时间为 8月20日至30日、9 月9 日至11日;集体单位考生摄像时间为9 月1 日至6 日。逾期不予办理。
领取准考证时间:10月18日、19日、20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注册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报考
已经持有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可以凭准考证号登录网络或拨打电话11185进行报考。具体安排如下:
1 、报考时间:网上报考时间为7 月1 日至7 月15日、8 月15日至9 月9 日;电话报考时间为8 月1 日至9 月9 日。逾期不予办理。
2 、报考要求:考生在报考课程前选择确认考区(各专业笔试课程报考区县见表二)和选考专业,根据专业课程开考计划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缴费,在9 月9 日前考生可随时查询自己报考课程的情况,并可以修改和补报课程,但不能退报课程(即付费成功后不能退费)。
3 、部分部门委托开考专业(见表三)由开考部门负责集体办理网上报考手续。
4 、各助学单位集体办理报考手续的,在报考前须到考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集体单位代码。
5 、查询考试地点:报考课程的考生或集体单位可于10月15日至31日查询课程考试地点、考场及座位号,自行下载打印(网上)《考试通知单》,也可以于10月18、19、20日到所在区县自考办领取《考试通知单》。
6 、2004年下半年进行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等非笔试课程考试报考时间和办法与笔试课程相同。下半年开考的各专业实验、实习、设计、上机以及专科毕业考核、本科论文登记的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7 、考生在进行报考时可直接办理转区县考试和增报专业手续,不需另外缴费。
三、报考缴费
本次考试报考费实行网上支付或电话支付。网上报考系统支持的银行为北京市商业银行和招商银行,考生在进行网上报考前必须持有上述银行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储蓄卡,以实现网上支付;电话报考系统支持的是北京市邮政储蓄卡,考生在进行电话报考前可就近到邮政储蓄网点办理具有电话支付功能的储蓄卡,并申请开通自学考试电话服务业务。
四、补充说明:
1 、考生在进行网上注册和报考时可以同时查询有关注册和报考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网上付费说明等相关问题。
2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及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
3 、自2004年下半年开始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即可参加考试,不再必须持有《考试通知单》。
4 、《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考试时间为11月20、21日。考生可选择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通州区、昌平区、顺义区和大兴区十二个区的任一考区报考。《考试通知单》查询、打印(网上)的时间为11月1 日——21日,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打印、发放时间为11月13日、14日。其他非笔试课程考试通知单打印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5 、考试成绩发放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本次考试仍实行分卷考试,考生考试时必须自备2B铅笔和橡皮。
6 、保险专业(专、本)和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金融管理》(专)两专业的注册和报考工作均采用网上办理,注册时间为8 月15日至9 月7 日,注册摄像时间为9 月9 日至11日。报考时间为8 月15日至9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