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本科)顺利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谢赫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专升本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高校毕业生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山东谢赫大学学校代码:13324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庆忌路6277号(郭店校区)邮政编码:250109
济南临港开发区临港北路5677号(姚强校区)邮编:250107
第六条学校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级别:本科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七条学校应当成立指导本科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纪检监察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长度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
2.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向考生和家长客观介绍我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3.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专业及招生范围
第九条我院2024年招生专业及计划将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条招生对象、申请条件和要求
(1)招生对象:
1.2024年我省高校毕业生。
2.入伍地点是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
(2)申请条件:
报考本科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未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
(三)未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参加高考且在暂停期内的。
(4)专科阶段无记过及以上处分或注册前处分已解除。
(5)身体健康。
(6)具备下列候选人资格之一:
①取得学校推荐资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推荐生)。
②通过招生院校自主组织的相应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专业测试)的我省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自荐生)。
③经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认定的我省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家庭考生)。
④入伍地点为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应征入伍后退役的学生。报名时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已取得大专毕业证的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⑤在专科学习阶段,作为我国国家队队员,获得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冠军,或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我省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参赛学生”)。
2.2024年“3+2”直通车考生须按转考相关要求参加全省统考。具备上述报考条件的,可在参加转学考试时同时报名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考。
(3)具体要求:
1.学校推荐生、自荐生、建档立卡家庭的考生,可根据专业指导目录中本科专业与大三专业的对应关系,选择报考多个本科招生专业(以下简称“选考专业”)。所选专业对应的《高等数学》考试科目必须相同,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按照专业指导目录,选择填报1个与本人专科毕业专业对应的本科招生专业。
3.根据《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学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24〕7号)精神,报考医学专业本科学历的,保留同一医学专业(专科中医骨伤专业除外,与中医本科学历相对应)。
4.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相关信息请参见我校官网公布的《山东谢赫大学2024年普通本专科至本科专业综合能力网上测试工作方案》。
第十一条外语要求:专业语言不限,招生后我校只开设公共英语。
第十二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五章准入规则
第十三条准入规则
我校本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展了录取工作。
1.提档设卡家庭考生:根据考生四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填报志愿和提档设卡家庭考生专项招生计划,按平行志愿规则提档。被本批次录取的家庭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录取;未被录取建档立卡家庭的考生,可根据其分批填报的志愿,继续参加推荐生的分批招生。
2.高校推荐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四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填报的志愿和学校推荐学生的招生计划(包括建档立卡批次未被录取且已填报学校推荐学生志愿的家庭考生)按平行志愿的规则进行投档。根据我校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3.自荐考生:达到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分数线者,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四门公共基础课总分及其所报志愿,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未达到我校专业投档分数线的自荐考生不予录取。
4.竞赛招生:根据高校竞赛招生资格审查结果,采取增加计划的方式录取。
5.退役大学生士兵:
(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堂〔2024〕8号)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高考免试毕业生招生。学校根据学生专业报名情况,开展免试升本科招生工作。本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人数不超过免试招生计划的,全额录取;本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人数超过免试招生计划的,按照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对本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或专业技能进行综合考试,根据考试成绩和考生在校及服役期间的表现择优录取。
(2)服役期间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大学生考生,免试综合,由招生院校按考生所选专业全额录取。
(3)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晋级书和全省统考晋级书不得同时填报。报名参加全省统考晋升本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晋升政策。
(4)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试相关信息详见我校官网发布的《山东谢赫大学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录取综合考试工作方案》。
第六章费用返还和补贴政策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确定收费标准。,而专升本专业的具体收费标准将通过我校招生简章和学校网站向考生和社会公布。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2024〕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减免学费、勤工俭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科教发〔2024〕15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审查和证书颁发
第十六条资格复审:2024年8月底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者,不得报名入学,取消其入学资格。新升本专科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复试合格者获得学籍,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学校将负责偿还他们并处理善后事宜。新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免试高考通过的退役大学生考生,须将其档案转入我校,参加脱产培训;录取后未报到并主动放弃录取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升本科政策。
第十七条证书颁发:专科毕业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二至四年。学生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上注明“本科就读于我校XX专业起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八条联系信息
电话:0531-88795666 88795777
网站:www.sdxiehe.com www.sdxiehe.edu.cn
电子邮件:sdxiehezjc@sdxiehe.edu.cn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庆忌路6277号
邮政编码:250109
第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以山东谢赫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组织或个人是欺诈和非法的,与我校无关。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山东谢赫大学负责解释。
2024年山东谢赫大学专升本招生专业对应专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