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1月和7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粤考委〔2012〕14号)的精神,我市在2012年7月安排部分全国统考课程考试。现就本次考试报考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拍摄电子相片
按照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要求,凡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都必须提交规定格式的电子相片,才能进行报名和报考。请持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准备参加2012年7月全国部分统考课程考试、又尚未拍摄电子相片的考生,在5月18日前到我市符合标准的电子相片数据采集处理点拍摄电子相片。使用的准考证在往次报考中已经拍摄电子相片的考生无须再拍摄。
二、报考方式和报考安排
1、互联网报考:报考日期:2012年5月10-20日
2、报考点现场报考(集体和个人报考均可)报考日期:2012年5月18-19日
(注意:考生每期考试只可在同一网站或同一个报考点一次性完成报考。)
三、报考范围:凡持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均可报考,不接受新生报考。
(注意:请检查准考证是否超过有效期,若过期请在报考点现场报考期间同时办理准考证更换手续,考生不能凭已过期的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收费标准:
1、考试费每科37元。
2、因丢失、损坏和过期更换等原因需要补办准考证的考生,按省物价局《关于列补高教系统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问题的复函》(粤价函〔1997〕275号)规定,收取每证15元。
五、考试时间:2012年7月7-8日。
六、考试课程安排:见附表1。
七、报考点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表2。
附表1:2012年7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时间安排表
附表2:广州市属各区、县级市报考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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