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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012年自考报名收费及注意事项

  • 发布时间:2024-09-15 16: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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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甘肃2012年自考报名收费及注意事项,  非学历教育考试成绩与相关自考课程之间的顶替  部分自学考试课程及其实践成绩可用相关非学历教育考试项目合格成绩顶替(具体要求见《考试须知》)。“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两门

非学历教育考试成绩与相关自考课程之间的顶替

部分自学考试课程及其实践成绩可用相关非学历教育考试项目合格成绩顶替(具体要求见《考试须知》)。 计算机应用基础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两门课程分别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二级VISUAL FOXPRO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中 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 、 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 顶替,不再单独组织课程考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考生可在设点的院校就近报考。

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顶替相关课程以及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顶替英语(一)和英语(二)者,不再办理免考手续。由市(州)自考办审验合格证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章后装入考生考籍档案(不再另行收费)。

收费

报名、考试等相关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收费的通知》(甘价费[2009]204号)和《甘肃省发展和政策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甘发改收费[2010]1157号)规定执行。

(一)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次40元(不分本、专科)。

(二)免考、转档手续费每人每次按一科次40标准收取。

(三)毕业考核(设计)报名费每人每次10元;课程实践考核报名费每人每科次10元,考核费由考生按规定直接向主考学校缴纳。

(四)办理准考证电子注册费每人20元。

(五)教师资格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费每人每科次40元。

注意事项

(一)根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免考课程实施办法》,申请免试课程者在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后,向市(州)自考办申请办理有关免考手续。

(二)凡参加物流职业经理、餐饮职业经理、调查分析师等资格证书考试的人员,请与以下单位联系。省交通运输协会物流职业考试服务中心(物流职业经理),电话:0931-4941491;省餐饮协会(餐饮职业经理人),电话:0931-4995041;省统计局(调查分析师),电话0931-8512678;兰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电话:0931-4674362;中国市场学会驻甘肃办事处负责人,电话:13909317396(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于2012年停考。

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从2024年1月起执行新的考试计划,学历考试报名请咨询兰州市自考办(电话:0931-8344450);证书考试报名请与兰州现代管理专修学院联系(电话:0931-6100383)。

(三)考生丢失准考证者,在网上报名期间可直接登录甘肃自考报名网申请补办,并网上支付相应费用后,于考前到当地自考办领取。

(四)考生在选择报名地点和考试地点时应慎重检查,原则上报名地点就是考生的毕业地区,考生如要在省内跨地区考试,需着重注意是否选择了正确的考试地点,考试地点选定后当次考试不能再做修改。

(五)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要不定期到网上了解自学考试信息,于考前10日内登录报名网自行打印考试座号通知单。

(六)全省2011年10月自学考试所有科目将实行网上评卷,考生答题方式产生很大变化:(1)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不得在试题上作答;(2)必须携带2B铅笔、0.5mm黑色签字笔和橡皮擦参加考试。详情请登录甘肃自学考试办公室信息网参阅《给考生的一封信》和《答题卡规范化作答示例》。

(七)考生必须凭 两证一单 即准考证、身份证(含军人或武警人员证件)、考场座号通知单参加考试。考生不按规定答题,坐错座位,故意损坏试卷和答题卡,其成绩以零分计。

(八)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终场前30分钟方准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商务通、快译通等考场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否则以违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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