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22日、23日(星期六、星期日)进行。为了做好报名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5日 9月7日(节假日不休息)。
2、作息时间:上午8:30 11:30,下午2:00 5:00
3、报名地点:长安区教育局院内。
二、报名应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接待持有西安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2位号《ID卡准考证》(以0109开头)的考生(即旧生)报名和新生(含首次报名生及换证生)报名。首次报名的考生应准备3张2寸的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同一底版光面红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片(拒收一分钟快照、艺术照、戴有色眼镜或眼镜反光的彩照)和身份证(军警证)复印件二份。
2、每位考生只能使用一个报考号参加所报专业的考试。在当次考试报名中,用同一报考号可兼报专、本科不同专业的考试课程,并要填写在同一张《报考科目选择表》上。交表输机后一律不得改报或补报,也不能在其他地方二次报名,否则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考生自负。
3、户籍在长安的考生,直接到工作站报名;学校在长安区的在校生,由学校统一组织,集体到区自考工作站报名;凡原长安助学单位退学、休学考生在区自考工作站报名时,必须出具原学校教务处的证明,已毕业的考生要出示原学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4、凡是信息有误的考生,可在本次报名时向原报名单位提出书面更改申请,各助学单位按市上更正信息的要求统一上报区自考工作站。
5、填涂表、封的要求:
①填涂《课目选择表》:按规定认真填涂和审验,供单位上机录入使用。②填写信封:信封上的邮政编码要书写规范,写清楚收信人的详细地址、姓名(如请他人收转,也要写清楚转收人和考生的姓名);在规定位置写上报考号。
6、在本站可报的专业公布如下(未公布的专业可到行业归口单位报名或进行网上报名):
(一)专科
金融 国际贸易 证券投资与管理 会计 工商企业管理 市场营销 旅游管理 饭店管理 餐饮管理 企业财务管理 电子商务 物流管理 法律 经济法学 行政管理 小学教育 义务教育 汉语言文学 英语 公共关系 新闻学 秘书 计算机及应用 电子技术 通信技术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计算机信息管理 房屋建筑工程 环境工程与管理
(二)本科
金融 国际贸易 会计 工商企业管理 电子商务 物流管理 餐饮管理 旅游管理 国际经济法 法律 法律 教育管理 小学教育 汉语言文学 英语 思想政治教育 义务教育 新闻学 数学教育 物理教育 化学教育 计算机及应用 通信工程 计算机网络 建筑工程 计算机信息管理 计算机通信工程 园林 护理学
三、报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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