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开考管理,确保专业开考的科学性、合理性,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2011年7月份考试起,调整建筑设计专业的报名报考方式为集体报名报考。具体情况见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历层次
集体报名报考地点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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