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自考办、各县(市)区自考办: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在我省已经实施二十五年,培养了约二十五万本(专)科毕业生,我省现有在籍自学考试考生约九十万,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为我省经济腾飞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
现将我省已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师范(教育)类本(专)科专业公布如下:
1、学前教育(专科)
2、小学教育(本、专科)
3、教育管理(本科)
4、思想政治教育(本科)
5、体育教育(本科)
6、音乐教育(本科)
7、美术教育(本科)
8、历史教育(本科)
9、数学教育(本科)
10、物理教育(本科)
11、化学教育(本科)
12、计算机教育(本科)
13、汉语言文学教育(本科)
14、英语教育(本科)
上述专业全部执行由全国考委、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毕业生依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办法》享受与普通高校同等学历毕业生的同等待遇,毕业证书实行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