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毕业证到原毕业学校开具证明;二、、持本人书面申请、学校证明、毕业证到高校就业主管部门补发报到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三、高校就业主管部门指当地省市人事厅或教育厅人才流动调配或开发处之类,即派遣证上盖章的部门。
拓展资料本质上报到证和派遣证是一样的东西。报到证由原来的派遣证转化而来的,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中(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一个凭证,也是毕业生刚参加工作的时间初始记录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必须带着报到证。
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的投递事宜、组织关系的转移和户籍的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凭借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派遣证一式两份,一份是派遣证,另一部分是报到证。派遣证在你毕业后将放入你的档案,由国家直接打到你的单位,而报到证则交由你自行保管。一种证书两种叫法,计划经济时代叫派遣证,现在叫报到证,就业报到证由国家统一印制,不管找没找到单位,作为国家按照计划录取的毕业生,应该领取就业报到证,它是办理报道、档案、户口及证明国家干部身份的凭证,一定要办理。
派遣证是档案里放的,不经你手,报到证是给你的,要凭借这个去单位报到。一般蓝色的是报到证,白色的是报道证副本(也称派遣证,这个在档案里)。
问题一:工作多年发现派遣证丢失怎么办一般学校是不会重新发毕业证和派遣证,你到学校以及签制派遣证的主管教叮部门(一般是省教育厅)问派遣证能不能补办?2个地方都回答不能,你再要求他们能不能开个相关证明类的东西给你。没有什么好办法(没有关系的情况下)。
问题二:档案派遣证丢了怎么办找到你的报到证也没用,已经过期两年了,也就是说你档案也没什么用了,档案干部身份也没有了。建议你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人才市场以工人身份重新建档,没有别的太好的办法了。只能说你当时太疏忽了
问题三:就业报到证丢了怎么办报到证一式两份,一份是报到证,另一部分是通知书。通知书(也称为派遣证)在你毕业后将放入你的档案,而报到证则由学校交由你手自行保管。通过派遣证/报到证你可以记录自己的工龄,来存你的档案。有了档案可以评选职称,考取公务员进行政审。可以办理社会保险,将来可以领取退休金,考上研究生,可以继续深造等等。它和你一生是分不开的。报到证是一直有效期的,即使没去指定地方报到也不能弄丢。超过2年学校是不会给你补办的。淘宝上有一家专业的公司可以咨询啊,搜索一下就业报到证等关键词就可以看到。不懂的地方问人家就行,我好多同事朋友有困惑都解决了,咨询是免费的(遗失补办一般费用是240)自己去找找吧!祝好运!希望采纳我的回答喔!
问题四:大学毕业3年了,现在发现报到证丢失了,怎么办?可以选择去教育厅补办,如果你的工作单位不要求档案里有报道证,没就没关系。
报道证证明了应届毕业生是否属于计划内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
应届生进入正式单位(比如公务员),是必须要有报道证的。
问题五:毕业两年了,派遣证丢了,怎么办?毕业超过两年,学校不会给你补办派遣证。没有派遣证确实会影响你转户口。但是这个东西只是档案里面必须具备的一项东西而已。每年都有很多人缺这个,你在网上搜一搜就知道,有多少人为这个派遣证烦恼(因为毕业的时候不是每个人都知道他的重要性)所以要补办有几个方法1、去做假证的人那里看看有没有派遣证买(其实就是两张破纸)如果有就用复写纸填好盖上萝卜章交一联给人才交流中心的人。(最好和人才交流中心的一个办事人员处熟他们很专业的有的时候人家好还会给你拿一张别人的派遣证复印了给你作为参考呢)还有一个方法就是找一个在学校或者机关事业单位搞人事的朋友帮你弄一张空白的派遣证自己填好盖个萝卜章子就好了最后一个方法就是去学校找到你当时入学时的招生登记名册,找到有你名字的那一联,盖上学校的章子。交到人才。这个东西是可以作为没有派遣证的补充办法的。朋友,我自己也是调户口时发现没有派遣证,而被弄得很惨的。我是通过长期的斗真才对这个有所了解。你不要介意我为什么会写一些偏门的招数。这也是我在实践过程中总结出来的。中国的制度都是为难良民的,而中国的事情都是要走偏门才能得以顺利解决。没关系没手段,到哪里看到的都是包公一样的脸和你说“不行”其实天天有大把不符合条件有关系的人顺利达成目标。所以,对于愚蠢的制度,鼓励大家运用自己的智慧。按他的规矩来,你会被玩得很惨!
问题六:大学毕业报到证丢失怎么办? 5分 1、报到证是一张纸,比32开纸稍小一点,浅蓝色的,一面写着“报到证”三个字,另一面写有“XXX人事局或人力资源中心:XXX到你处报到(等信息),落款有报到截止时间和盖章”;
2、你在广西南宁大学生就业中心办理的是择业代理(暂缓就业)还是档案挂靠?
如果是择业代理,毕业时就不会给你报到证,最长2年内你仍属于应届毕业生,你现在可以去学校咨询办理;
如果你办的是档案挂靠,理论上报到证上的报到地点就应该是广西南宁大学生就业中心,而且在你报到时就应该把报到证给他们;
3、你给派出所的应该是户口迁移证明;
4、按你上面第三点写的你应该是做的择业代理(保留应届生身份的暂缓就业),那么在择业期内你就可以回学校去办报到证,报到地址写人才市场的名字就可以了;
4、没有报到、转正定级,以后确实不能迁转档案,评定职称及工龄。
问题七:派遣证遗失去哪里补办啊??需要什么手续。一、如果你确定毕业时你所在学校已经帮你办过报到证,而仅因为你自己的原因造成派遣证遗失,你可以到你所在地的省市高校就业主管部门补办。二、现在各省的规定有所不同,但报到证是可以补办的。三、持毕业证到原毕业学校开具证明;四、持本人书面申请、学校证明、毕业证到高校就业主管部门补发报到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五、高校就业主管部门指当地省市人事厅或教育厅人才流动调配或开发处之类,即派遣证上盖章的部门。
问题八:派遣证丢失,想补办?请问怎么办? 1.你还在择业期之内,所以你可以到学校补办一份报到证,当然,报到证是在省教育厅办理的,只是说需要你的学校给你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2.档案是不能随便拆封的,你这个说的对,档案里是有一份报到证(报到证分蓝白两部分白色在档案里),但这个复制后能不能证明,就需要你咨询哪个国企了,如果可以证明,你可以到你档案存放部门,说明情况,他们可以给你拆封复印。
档案是不能随便拆封的,你这个说的对
问题九:派遣证丢了怎么办 30分 1毕业生的档案的确是随派遣证上落户单位走的,一般毕业都会就派遣至其原籍户口所在地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如果派遣证丢失,你还想将档案存放就去员发放派遣证的机构查询存根(比较难);开具证明后存放档案;
2、如果档案不一定存放在原籍人事部门,可以存放至你当地的人力资源市场代为保管,保管单位平时可以为你代管档案的相关日常事宜,如职称评定,出国证明等等。
3、一般国内的外企都给员工执行较为规范的社会保障制度,你如果有基本上就不需再另行办理相关手续了。
4、一般此类是请均可以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机构还设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也可以解答此事。
问题十:报到证丢失怎么办理,毕业五年了报到证择业期内丢失可通过学校开具丢失声明、登报声明等方式后由学校所在地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中心毕业生调配部门补发原件,但毕业超过2年一般就超过了择业期,这这种情况下报到证丢失,如果还需要用到报到证只能申请开具派遣证丢失证明,也是由学校所在地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中心毕业生调配部门出具,作用上也等同于报到证。
档案里派遣证丢了,补办的流程如下:
1、需要去毕业学校的相关就业办公室或就业指导中心,首先使用官方电话进行咨询,然后申请补办报到证;
2、报到证丢失的时候,需要在当地地级市以上的官方报纸上发表一篇报到证遗失的声明;
3、报纸刊登出来后,就可以去学校补办证明;
4、拿着学校的申请表,带着遗失声明和毕业证的报纸,去县级以上人事局开出新的意见和个人档案证明,具体需要以下材料:
(1)如果找到工作,需要在工作单位出具报到证的证明。如果没有工作,就不需要这个证明;
(2)地级以上的报纸登示报到证遗失;
(3)毕业后就业部署表复印件;
(4)还需要母校出具的补办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
5、拿着以上材料到省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办理报到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法律分析:1、高校毕业生派遣证遗失补发手续有效期为两年,过期即不再予以办理;2、如果是在两年内丢失,可通过毕业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遗失补发的相关手续。派遣证是毕业生转移人事档案关系和户口关系的凭证。派遣证的用途具体如下:1、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2、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3、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证明;4、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5、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6、是毕业生的干部身份证明。人事档案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高校学生档案则是国家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及各种社会实践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大学生就业及其今后各单位选拔、任用、考核的主要依据。对于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相当重要。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档案丢失需进行补档,持有者需回到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及原工作单位,补齐相关证明材料,因为档案未归档会影响很大,影响自己评定职称、考研、劳动保险及日后的离退休手续办理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依照〈档案法〉第七条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三)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四)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十二条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
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拒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受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受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消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