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确保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增强继续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会计人员更新会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推动相关会计法规准则制度的贯彻执行,现对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组织方式
继续分层分类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实行网络教育和面授教育两种形式双轨运行。市财政局统一负责高级会计人员(高级会计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并确认其继续教育学时,高级会计师必须参加市局组织或认可的高级会计人员专题培训,具体培训计划另行制订下达。各县(市)、区财政局负责当地一般会计人员(含具有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以及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对一般企业会计人员(含金融企业会计人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实行分类培训。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有关培训机构应根据不同行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特点,有针对性地开设继续教育培训课程,以便各行业会计人员有针对性地选择学习,增强培训实效。
二、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时间
2015年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时间为2015年4月1日—11月30日。在此时间段之外,继续教育停止举办。
三、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内容
2015年宁波市一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仍采用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般企业会计人员的必修课程为管理会计基础知识、会计管理专题——成本形态及量本利分析;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必修课程为管理会计基础知识、预算法相关知识。一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修课程不少于12学时。
2015年宁波市一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会计人员登陆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的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选择面授继续教育机构或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进行培训。选择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的,应当在选择培训课程后采用网上支付形式支付培训费;选择面授继续教育机构的,在选择确定培训机构、培训时间及培训课程后,在培训开始前,到面授继续教育机构指定的场所支付培训费。
一般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可选择中华会计网校、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和东奥会计在线的企业相关网上培训或社会培训机构(单位)组织的面授培训。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可以选择中华会计网校、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和东奥会计在线的行政事业相关网上培训或由属地财政部门组织、委托的面授培训。
参加2015年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和社会培训机构面授教育的一般会计人员,其必修课程的考核实行考培分离,考试方式为在财政部门指定的考点进行集中机考,其中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的集中机考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
集中机考的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为宁波市财政局编写的《2015年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考试题库由宁波市财政局统一提供。
集中机考由各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委托当地会计学会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试组织工作由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无纸化考点或属地财政局指定的考点承担。会计学会应当与各社会培训机构签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培分离协议以明确职责。未设考点的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应当委托其他县区考点进行集中机考。
内部会计人员较多、具备组织集中统一培训的部门(单位)和企业集团,可以向属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提出自行办班要求,在正式办班一个月前应当先行备案。备案时必须使用正式文件或函件,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其培训内容可以根据部门(单位)、企业集团实际确定,不受必修课程的限制。
非本部门(单位)和企业集团内的会计人员不得参加该部门(单位)和企业集团的自行培训,一经发现,取消该部门(单位)、企业集团下一年度的自行培训资格;受托的社会培训机构相应取消下一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资格。
会计人员参加未经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备案确认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开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不确认其继续教育学时和学分。
四、网上继续教育培训有关规定
宁波市财政局统一确定网上继续教育培训的运行模式、管理规程和培训课程,负责全市网上培训课程的需求调研、课程开发的研讨论证、课件审核、课件上线,并商定全市网上培训统一收费标准。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做好网上继续教育培训的宣传、业务咨询、日常管理、培训情况的后台监控管理以及培训信息数据的交换、传送等管理服务工作。
各县(市)、区财政局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增大继续教育集中机考容量,逐年提高网上培训人员集中机考的抽考比例。
五、面授培训的有关规定
各社会培训机构应于2015年3月1日前向管理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报送相关资料以确认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资格。宁波市财政局在3月底前向社会公告2015年度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名单。
会计人员面授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原则上不得跨区域培训。一般企业会计人员报名参加证书管理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认可的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面授继续教育培训班,在学满规定学时的必修课程和其他课程后方可参加考核。面授继续教育学员参加集中机考成绩合格后,方可确认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各社会培训机构要加强培训教学管理、严格培训签到考勤制度和课堂纪律,提高学员到课率,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各社会培训机构要为学员做好服务工作,加强与集中机考合作方的联系,及时预约集中机考时间,保证学员在培训过程中就能获知准确的考试时间,努力使学员在必修课程考核中取得好成绩,确保继续教育培训取得实效。
由于实行考培分离,学员面授培训时间减至21小时,其余3小时为集中机考复习和考试时间。各社会培训机构不得以各种理由额外向学员收取其他费用。
六、继续教育培训与从业资格管理
1.为强化会计人员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意识,各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将会计人员每年度继续教育情况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中记载登记。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考核确认通过的会计人员,其继续教育信息将在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数据库中保存和处理,会计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打印继续教育信息。
2.要求调转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应当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课时,在10月1日以前调转的,当年度继续教育不作要求;在10月1日以后调转的,应当在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后再办理相关调转手续。会计人员开始继续教育培训(以完成缴费为准)至完成培训考核、确认继续教育学时期间,不得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手续。
3.会计人员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其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内容、课时一律以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库登记的信息为准,并以统一格式出具继续教育培训证明。
4.会计人员(不含高级会计人员)以前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一律参加网上补培训。2012年至2014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一般企业会计人员,在网上补培训并参加必修课程集中机考成绩合格后,才可确认该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高级会计师以前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必须参加宁波市财政局组织或认可的高级会计人员专题培训,一年内可累计参加,直至补齐继续教育学时为止。
七、继续教育培训管理要求
1.各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要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与加强财政管理、税收征管、会计改革等财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服务财税中心工作作为继续教育工作的立足点,不断增强继续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2.各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继续教育培训的监管力度,强化对社会培训机构教学质量的评估,督促其端正办学态度,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要严格规范部门(单位)、企业集团自行培训的管理,杜绝系统外会计人员参加系统内的集中培训。
3.各县(市)、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要有效利用继续教育管理平台统筹做好继续教育信息登记工作,把继续教育信息登记和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及时掌握会计人员从业信息,提高会计管理服务水平。
宁波市财政局
2015年1月7日
宁波会计之窗是一个用于宁波市从事会计相关工作,以及需要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完成会计信息采集的网站。相关人员需要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采集;需要上传的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职业资格信息等。
宁波会计之窗官方网站是由宁波市财政局监管的会计管理权威网站。网站旨在为宁波市会计人员提供一个会计管理相关信息发布和业务办理的综合性门户,成为宁波市会计人员的精神家园。
网站开设了首页、个人办事、法人办事、政策制度、通知公告、资料下载、重要提醒、常见问题、联系电话、操作指南等10个栏目,内容涵盖了会计人员信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办理等会计管理各个方面,基本满足了会计人员的需求。
网站响应浙江省政府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精神,积极与省政务服务网对接,利用政务网统一用户认证平台、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等服务体系,推出了一批会计管理领域的“放管服”改革新举措,通过打造会计人员网上信息登记、信息变更,会计考试网上报名在线缴费,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等一系列便民服务应用,大大提高会计管理现代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
宁波会计之窗是一个用于宁波市从事会计相关工作,以及需要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完成会计信息采集的网站。相关人员需要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采集;需要上传的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职业资格信息等。
宁波会计之窗官方网站是由宁波市财政局监管的会计管理权威网站。网站旨在为宁波市会计人员提供一个会计管理相关信息发布和业务办理的综合性门户,成为宁波市会计人员的精神家园。
网站开设了首页、个人办事、法人办事、政策制度、通知公告、资料下载、重要提醒、常见问题、联系电话、操作指南等10个栏目,内容涵盖了会计人员信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办理等会计管理各个方面,基本满足了会计人员的需求。
网站响应浙江省政府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精神,积极与省政务服务网对接,利用政务网统一用户认证平台、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等服务体系,推出了一批会计管理领域的“放管服”改革新举措,通过打造会计人员网上信息登记、信息变更,会计考试网上报名在线缴费,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等一系列便民服务应用,大大提高会计管理现代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
答:不从事会计工作(按在宁波市会计人员信息系统登记的信息为准)且没有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以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自愿参加当年度继续教育的不受限制,但不能补参加以前年度继续教育。
2.如果不参加或没有完成继续教育有什么影响吗?
答:按照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会计人员信用计分的依据之一。自2024年起,不参加继续教育的每年将扣计2个信用分,没有及时完成的扣计1个信用分,累计不完成的将加倍扣分。
3.宁波市会计继续教育每年需要完成多少学分?
答: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学分结算,其中会计专业课程要求60学分以上(宁波市统一为72学分)、专业技术公需科市人社局要求18学分以上,合计要求不低于90学分。
4.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级别分类吗?
答:目前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高级和初级两个级别,其中全市高级会计师(含正高级)资格人员应参加高级继续教育,其他人员(含会计中级、会计初级,以及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统称一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初级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