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函授本科报名条件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员。
东莞函授本科学校如下:
1、东莞理工学院筹办于1990年,是当地第一所本科院校。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东莞理工学院已经成功跻身地方学院的“第一方针”。
2、广东科技学院创建于2003年,以工学为主,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本科院校。
3、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于2009年成立,是东莞市唯一一所公立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院校专业: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于2009年成立,是东莞市唯一一所公立高等职业院校。建校以来,学校依托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办成具有东莞特色的全国一流职业技术学院”为发展目标,凝练了“政校行企协同,学产服用一体”的办学模式,确立了“服务学生成长,支撑东莞制造”的办学理念,实现了快速发展:建校三年成为万人大学,四年成为省第三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六年位居全省83所高职高专院校第18位、全国1335所高职高专第286位,七年成为省一流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八年迈入高职高专院校全省13位、全国166位,十年成为国家“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先后荣获“全国大中城市社科先进工作单位”、“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教育后勤工作先进集体”、“广东高校优秀后勤服务实体”、“世界莞商大会志愿者服务工作先进集体”、“东莞市社科先进工作单位”、“东莞市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学校拥有松山湖、大岭山、道滘3个校区,校本部位于松山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校园总面积70.5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9.90万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13.84亿,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2亿元。图书馆藏有纸质图书110万余册,中文报纸57种,中文期刊850种,拥有33个中外文数据库,中外文电子期刊达4万余种,电子图书180余万种,建成校园网万兆主干、千兆接入、百兆到桌面。,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各类成人学历教育在校生9000余名。教职工830人,其中专任教师566人。专任教师中,有双师素质教师446人,高级职称201人,中级职称305人,博士48人。现有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手1人、南粤优秀教师4人、省技术能手3人、省专业领军人才2人、省优秀青年教师4人,东莞市优秀教师10人、市特色人才(四类)7人。教师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在省级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竞赛中累计获奖47项,在2018年广东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中,我校总成绩居全省第一。2024年,学校被广东省教育厅确立为广东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学校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发展战略,对接东莞现代产业体系构建需求,完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电商物流、数字创意、康养护理等“1+6+N”的专业群布局,开设了工业机器人技术等46个专业。现有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5个,中央财政支持高职建设专业2个、省重点(品牌)专业6个、高水平建设专业6个、省高职教改项目31个、国际工程认证专业1个。,学校根据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高职教育办学规律,创新实践“政校行企协同,学产服用一体”的办学模式,先后与400多家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牵头成立东莞市职业教育“政校行企”协同育人指导委员会,与松山湖管委会签订融合发展合作协议,按照混合所有制模式与行业企业和政府部门共建建筑学院、岭南园林学院、大朗毛织产业学院,与华为、恩智浦等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合作,先后开办3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2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建有6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468个校外实训基地、270个校内实训室和47个校内实训基地。,2012年以来,学校实现普通高考省内3A批次招生,连续3年第一志愿上线率超过115%,连续5年新生报到率位居广东省高职院校前列,毕业生就业率始终稳定在98%左右,东莞本地就业率保持在75%左右,用人单位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比例达到88.68%。学校是省教育厅批准的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3+2”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院校,成功开办专本协同育人专业,与广东医科大学等公办本科院校开展本科插班生协同育人合作,为学生搭建起了成长成才“立交桥”。近年来,我校师生在各级各类竞赛中累计获奖近500项,其中国家级奖项70多项,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总成绩进入全省前十,并获得广东省技能大赛特殊贡献奖。,学校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和技术优势,不断增强社会培训和科技服务能力。与松山湖管委会联合共建松山湖社区学院,与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约共建东莞市城市管理培训学院,与厦门大学合作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东莞工作站。设立16个成教校外教学点、35个职业培训基地、6个技能鉴定机构,年均培训3万人日。目前,学校已建成各级各类科研创新平台25个,培育科研创新团队11个、技艺能手21名,初步形成了功能分层、项目分类、团队分组的立体服务架构。,建有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鼓励11个科研创新团队充分发挥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决策咨询、政府智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学校主持和参与制订国家行业标准7项,获市级以上项目立项300余项、省科学技术奖1项、省农业技术推广奖1项、东莞市科技进步奖1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32项、实用新型专利300余项;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2个、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学科共建项目4个。据“武书连2024年中国高职高专排行榜”,我校科学研究综合得分排名全国第42名、全省第5名。学校积极响应和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国际化办学彰显活力。与美、英、加等20多个国家及港澳台地区30多所高校机构合作,开设中外合作办学、学分互认、学生交流、师资培训等多种项目,在英国设立拉夫堡学院教学基地,与海外建立了持续而稳定的合作关系。2024年,成立“互联网+”中泰国际学院,招收我校第一批国际学生,国际化办学迈出坚实步伐。,2013年,国家教育部原副部长鲁昕莅临学院,考察学校校企合作情况;2014年,学校及校企合作单位应教育部邀请,出席“职业院校和企业学习贯彻落实全国职教会精神座谈会”,向与会者分享学校的经验做法。2016年,中国工程院院长、原教育部部长周济院士莅临学院参观考察。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副秘书长丁向阳、教育部副部长孙尧一行莅临学校调研指导,对学校建设发展表示肯定。
其他信息:广东有名的高职院校分别有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等。广东省好的高职院校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公办专科学校名单学校名称所在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东莞市佛山职业技术学院佛山市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清远市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广州市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佛山市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江门市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江门市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广州市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州市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广州市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茂名市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茂名市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茂名市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广州市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广东青年职业学院广州市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广州市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州市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广州市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州市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韶关市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广州市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广州市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佛山市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广州市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广州市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广州市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河源市惠州城市职业学院惠州市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惠州市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惠州市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江门市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揭阳市罗定职业技术学院云浮市茂名职业技术学院茂名市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清远市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汕头市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汕尾市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深圳市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市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佛山市阳江职业技术学院阳江市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湛江市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肇庆市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中山市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中山市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珠海市
东莞市东方红教育培训学校是经东莞教育批准成立具有办学许可(批准文号:东教成4419007000371)的一所社会力量办学的机构。东莞市东方红教育培训学校,先后开设会计教育、成人高考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项目,为社会培养了大量具有专业水平的中高级人才。东方红教育立足于制造业名城----东莞,全力为东莞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培养和输送优秀的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本着“优质办学、品牌服务”的经营理念,为工商业界经营管理人才提供教育培训等自我增值服务。产学结合,我们锐意改革创新,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智力和人力支持!现开设:大专、本科、在职研究生学历;会计从业资格、会计继续教育、会计实操、会计职称;等。
东莞属于广东省,广东省于2015年,对全省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方式进行调整:
一、新生报名
考生第一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由地市考办初步确定当次自学考试报名点和报名账号的分配,且在报名前5天通过系统将本地市自学考试报名点和报名账号报送至省考办,经省考办同意后开通运行,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考生报名工作。
二、考生报考
所有考生可通过5184网站或地市考办规定的报考办法报考各专业的所有课程。
其中,参加主考院校组织的“独立办班、二学历、相沟通、公开(开放)学院、面向农村助学”等各种助学形式的考生, 2015年1月自学考试也可沿用原有报考方式报考,但从2015年4月份自学考试开始,改为由主考院校汇总各教学点(“独立办班”教学点、“二学历”试点院校、“相沟通”试点高专高职院校、公开(开放)学院教学点、“面向农村助学”教学点)考生报考数据后向地市考办集体报考。
广东省自考报名流程一般如下:广东省自考报名须知:一、新生报名应仔细阅读当次最新出版的《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必读》,了解广东省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
二、新生本人应认真填写报名基本信息,经核对无误后,考生本人应在报名点签名确认,对所提供个人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新生可在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
四、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实行动态管理,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新增或停考有关专业。对于停考专业,将安排一定时间作为停考过渡期,停考过渡期结束后,停考专业独有的课程不再安排考斯,并停止办理毕业手续。尚未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已取得合格的课程成绩继续有效,并可根据个人情况按规定继续报考其它专业的课程,选择合适的专业。
广东省自考报考须知:一、广东省自学考试实行课程管理,按专业分课程进行考试。考生可在广东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应考课程。
二、考生本人应认真慎重报考应考课程,一经确认不能更改。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报考,否则,考生本人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应遵守广东省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诚信考试。凡违反考试规定者,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