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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人才政策,惠州大亚湾人才入户

  • 发布时间:2024-09-15 16: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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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惠州市人才引进政策2022一、购买商品房落户:2016年11月21日之前,在惠州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银行按揭购房凭证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

惠州市人才引进政策2024

一、购买商品房落户:

2016年11月21日之前,在惠州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银行按揭购房凭证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二、稳定居住就业落户:

在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桥东街道、桥西街道、江南街道、江北街道、龙丰街道、河南岸街道、水口街道、小金口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3年或以上)、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在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和惠城区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等市辖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2年或以上)、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在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的县人民政府驻地街道和其他建制乡镇(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居住登记的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拓展资料:在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和惠城区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等市辖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2年或以上)、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法律依据:

《人才认定办法与标准》

第十二条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市属事业单位、经认定的重点企事业单位的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的认定申请。人才申请、审核、核准及公示、发证等具体认定程序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参照执行。经认定的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汇总,纳入我市人才库管理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带头人。

惠州落户政策2024

2024年惠州落户途径有:购房落户、稳定居住就业落户、人才引进落户、投资落户、投靠落户等。具体如下:

1、购房落户

在2016年11月21日之前买的房子可以直接落户,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后买的就不能通过房产直接落户。

2、稳定性居住就业落户

要求居住证满2年,社保满2年,稳定就业满2年,三项条件同时满足,即可落户(惠城街道地区要求是3年)。

3、人才引进落户

全日制大专或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惠城街道地区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与引进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引进单位为申请人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惠城街道地区要求是6个月),申请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可以申请人才引进落户。

4、投资落户

在惠州市注册成立公司(小规模或一般纳税人,不能是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超过100万以上,正常经营,申请人在惠州市有房产的情况下,公司经营满半年即可落户,申请人在惠州市没有房产的情况下,公司经营满一年即可落户。

5、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配偶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为条件。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与子女共同生活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子女投靠父母:(1)未婚子女:以父(母)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与父(母)共同生活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2)已婚子女:以父(母)身边无子女并与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照顾父(母)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惠州最新落户政策2024

惠州2024最新落户政策包括稳定居住就业落户、人才引进落户、购房落户、投资入户、市内迁移。

1、稳定居住就业落户

(1)惠城中心区

惠城中心区包括:桥东街道、桥西街道、江南街道、江北街道、龙丰街道、河南岸街道、水口街道、小金口街道。

惠城中心区目前政策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3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

(2)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仲恺区

惠城区包括: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

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仲恺区目前政策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3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

(3)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

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目前政策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居住登记。

2、人才引进落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1)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以及国内外学术、学科带头人。

(2)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人才。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4)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相应学历或一定技能的非本市户籍的人员。

技能型人才包括:

a.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技能型以上人才(中级技能型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b.本地区经济发展特别需要的特殊技能型人才和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5)国家、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

3、购房落户

即2016年11月21日后取消了购房落户政策,在此之前购买的商品房可以直接购房落户,在此之后购买的则不能直接购房落户,必须满足其他落户条件。

4、投资入户

(1)无房产的,企业登记时间满1年以上且当前正在正常运转的,企业法人可以申请入户。

(2)有房产的,企业登记时间满半年以上且当前正在正常运转的,企业法人可以申请入户。

5、市内迁移

(1)惠城中心区居民:可在惠州任一区县(惠城中心区除外)根据实际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惠阳区、大亚湾区、仲恺区和惠城区居民: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可在惠城中心区实际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3)惠城区、仲恺区、惠阳区、大亚湾区居民:可在惠州任一区县(惠城中心区除外)根据实际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入户惠州的好处:

1、教育:惠州户籍子女享受优先安排就近上学;非惠州户籍需要综合家长在惠州的各种条件来累计分数,达到要求才可入学。

2、医保:拥有惠州户籍,孩子随迁或父母投靠子女后成为惠州户籍,可以在惠州购买居民医保。

3、医疗待遇:例如少儿医保,惠州户籍的新生儿就可以办少儿医保,非惠州户籍的孩子要入园或入学才能办。

4、需要惠州户口的知名外企,涉外机构及国有单位的重要职位(如财务、公务员)。

5、本市户口可以购置两套房产,可以参加本市车牌摇号。

以上内容参考:广东省人民政府-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惠州市户籍制度改革

惠州买房入户政策

不能像之前一样直接购房落户,需要满足其他条件。

1、稳定居住就业落户

(1)惠城中心区

惠城中心区包括:桥东街道、桥西街道、江南街道、江北街道、龙丰街道、河南岸街道、水口街道、小金口街道。

惠城中心区目前政策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3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

(2)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仲恺区

惠城区包括: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

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仲恺区目前政策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3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

(3)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

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目前政策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居住登记。

2、人才引进落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1)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以及国内外学术、学科带头人;

(2)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人才;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4)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相应学历或一定技能的非本市户籍的人员。

技能型人才包括:

a.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技能型以上人才(中级技能型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b.本地区经济发展特别需要的特殊技能型人才和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5)国家、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

3、购房落户

2016年11月21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2016〕169号)出台之前(含当天),在我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银行按揭购房凭证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即2016年11月21日后取消了购房落政策,在此之前购买的商品房可以直接购房落户,在此之后购买的则不能直接购房落户,必须满足其他落户条件。

4、投资入户

(1)无房产的,企业登记时间满1年以上且当前正在正常运转的,企业法人可以申请入户。

(2)有房产的,企业登记时间满半年以上且当前正在正常运转的,企业法人可以申请入户。

5、市内迁移

(1)惠城中心区居民:可在惠州任一区县(惠城中心区除外)根据实际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惠阳区、大亚湾区、仲恺区和惠城区居民: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可在惠城中心区实际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3)惠城区、仲恺区、惠阳区、大亚湾区居民:可在惠州任一区县(惠城中心区除外)根据实际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4)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居民:

a.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可在惠州任一辖区(惠城区、仲恺区、惠阳区、大亚湾区)实际居住地址申请迁入居民常住户口。

b.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的,可在仲恺区、惠阳区、大亚湾区和惠城区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居住就业入户。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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