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长公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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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守时段:24小时
教育查询电话
宜昌市教育局:0717-6440089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27号
夷陵区教育局:0717-7821334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东湖大道3号
西陵区教育局:0717-6749115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献福路20号
伍家岗区教育局:0717-6777254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大道271号
点军区教育局:0717-6672901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99
_亭区教育局:0717-6514475
地址:宜昌市_亭区金岭路94号
高新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0717-6999196
地址:宜昌市青岛路15号
宜都市教育局:0717-4822400
地址:宜昌市宜都市长江大道59
枝江市教育局:0717-4286238
地址:宜昌市枝江市珠海路36号
当阳市教育局:0717-3223581
地址:宜昌市当阳市东群街7号
远安县教育局:0717-3813541
地址:宜昌市远安县鸣凤大道51号
兴山县教育局:0717-2581345
地址:宜昌市兴山县丰邑大道18号
秭归县教育局:0717-2886121
地址:宜昌市秭归县长宁大道20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0717-5335078
地址: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黄龙路16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0717-5826201
地址: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沿河西路10号
宜昌市教育局电话是0717-6440089。
宜昌,古称夷陵,位于湖北省西南部、长江上中游分界处,建制历史逾两千年。“宜昌”之名始于东晋,市的建制始于解放初,于1992年设立地级市。全市现辖五区、三市、五县,常住人口415万,全市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市区面积4249平方公里。截止2013年年底,宜昌城市建成区面积达150平方公里,市区户籍人口120万人。
宜昌依长江而建,是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综合实力仅次于武汉,位居湖北省第二位,是中国中部重要的交通枢纽,拥有汉宜高速公路、汉宜高速铁路、焦柳铁路、318国道等国家重要的交通动脉。宜昌是三峡大坝、葛洲坝等国家重要战略设施所在地,被誉为“世界水电之都”。
宜昌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境内有4处国家5A级旅游景区,数量居全国城市第四。宜昌是湖北省唯一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同时享有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钢琴之城等美誉。
单位地址:
宜昌夷陵路373号-
固定电话:
(0717)6351244
邮政编码:
443003
伍家岗区教育局:0717-6777261;邮箱:20409098@qq.com。
教育局介绍: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全市教育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社区教育、扫盲等工作;指导、协调区县及市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四)主管全市教育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有关人事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来宁就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五)负责全市教育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区县、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维护和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六)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拔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城市教育费附加、教育地方附加费、人民教育购物币;归口管理国(境)外对本市的教育援助和贷款;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审计直属学校(单位)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
(七)根据全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审批学校土地的使用与调整。
(八)综合管理全市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规划、指导各类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育的招生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学历教育的考试、考核工作,管理全市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工作。
(十一)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十二)领导教育系统各单位和党的关系在市委教育工委的学校(单位)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上述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思想政治以及统战、群团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宜昌市教育局电话:0717-6440089。
宜昌市教育局地址: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27号。
宜昌市教育局职责调整:
(一)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强基础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努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的活力。
(四)加强民办教育的管理和监督,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五)加强为大企业、项目建设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六)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扩展资料:宜昌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创建工作;按照规定的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及干部管理、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三)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案和管理办法;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组织指导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
(五)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督促检查全市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的落实情况;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地方课程教材;统筹和指导全市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六)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负责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合并、撤销的审核申报工作。
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的审验和发放工作;指导全市成人教育工作;联系高等院校;负责全市民办教育学校与成人教育学校(机构)的审批和管理。
(七)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九)指导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对县(市、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十)统筹管理全市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参与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指导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开展就业创业工作;承担全市干部继续教育学历学位审核认定工作。
(十一)检查、指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全市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外籍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工作、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的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的测试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宜昌市教育局机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