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具体包括:
1.各类生产经营企业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企业主要有两种,即依照企业法注册登记或者经批准成立的企业和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
(1)依法设立的生产经营企业。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
2.个体工商户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雇工6人以下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虽然不是企业法人,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安全生产也必须适用《安全生产法》。
3.公民
公民一人或者数人从事小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及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人员,是最小的生产经营单元,也要遵守《安全生产法》。
4.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有两种:
(1)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许多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适用《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依照《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各类中介机构,也属于该法调整。
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办法是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行为,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而制定的,下面是中达咨询带来的关于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办法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本办法所称施工安全监督,是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以下简称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实施抽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所属的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具体实施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监督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施工安全监督方式及内容
施工安全监督方式为监督抽查,监督抽查应由监督机构委派2人及以上人员组成的监督小组实施。监督机构对监督对象实施差异化管理。
监督机构应对工程建设单位的下列内容进行施工安全监督抽查:
(一)按规定办理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及施工许可手续情况;
(二)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情况;
(三)制订符合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清单情况;
(四)按规定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
(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气象、水文观测、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情况。
(六)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规定的其他内容。
监督机构应对勘察、设计单位的下列内容进行施工安全监督抽查:
(一)勘察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供真实的勘察文件,制定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措施的情况;
(二)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施工安全重点部位、环节以及提出指导意见的情况;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或特殊结构的工程,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建议的情况。
(三)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规定的其他内容。
监督机构应对工程监理单位的下列内容进行施工安全监督抽查:
(一)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情况;
(二)按要求配备监理总监、总监代表和监理人员情况;
(三)审查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证照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情况;
(四)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五)审核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参与专项方案论证及方案验收情况;
(六)按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等要求及相关规定,组织参与安全检查和验收、督促隐患整改情况;
(七)向有关单位报告项目责任主体违法违规情况。
(八)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规定的其他内容。
监督机构应对工程施工单位的下列内容进行施工安全监督抽查:
(一)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二)施工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及安全标准化进行检查督促情况;
(三)工程总承包以及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四)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建筑起重机械实施一体化管理情况;
(六)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安全生产措施清单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七)组织制定项目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
(八)开展人员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九)安全防护用品、设备安全性能及使用管理情况;
(十)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公示和处置情况。
(十一)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规定的其他内容。
监督机构应及时查实涉及项目施工安全的投诉、举报及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按权限依法实施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施工安全监督过程中监督人员必须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施工安全监督记录应规范、准确、完整、及时,必要时可附相关图片和资料。
监督人员进入项目施工现场抽查时,应当向责任主体出示有效证件,可采用抽查、抽测现场实物,查阅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管理资料,询问现场有关人员等方式进行。
监督机构实施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责任主体提供有关项目安全管理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抽查;
(三)发现安全隐患,应责令整改;对安全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止施工;
(四)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权限依法实施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向社会公布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不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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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以下方法查询:
1、进入所在省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府官网,找到网上申报信息这个项目,输入要查询的
建筑施工企业的数据,就会显示施工许可、规划许可等证书等。
2、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建筑业施工企业进行生产、施工等必备的一个证件,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它们是有机整体。
注意:在网上查的并不准确,而且又不具备权威性,如果在网上轻而易举地查到某某企业有没有资质证书,那么所以的企业的保密性从何谈起。在工商局或建委或建设厅查到的,有他们盖的档案查询专用章的,这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最好还是到政府部门查询。
扩展资料:要查询一个公司到底有没有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公司当地有建设厅或建委等部门,是建筑安装,房建,建筑劳务分包,还有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等项目的行政审批单位,一般有对外服务窗口,也有企业资质档案查询窗口或部门。
可以拿你们公司的营业执照或公司名称到行政窗口查询详细资料,或者到工商局也可以查询,因为如果你们公司具备资质证书,肯定在工商局交验了建筑类的生产许可证书,否则是不可以从事建筑安生生产类的业务的。
查询的费用并不高,因为行政部门,又不是私营机构,所以带上你的身份证可以查到的。
参考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百度百科亲,您好。湖北省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证,是建筑行业的证书,是省住建厅颁发的证书,是企业认可的。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安全生产人员证书的分类:
1、主要负责人(A证)
2、项目负责人(B证)
3、专职安全员(C证)
相关词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是2004年6月29日建设部颁发的规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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