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首都医科大学的研究生录取分数线具体如下,可以看见护理学专业的复试线为350分,这是很高的,另外最低的就是心理学和生物学,只有290分。所以广大考生们在复习和选择报考方向时要仔细考虑,根据自己的实力做出合理的选择。
拓展资料
首都医科大学虽然不是双一流,但是实力强劲,绝对属于医科大学中的“扛把子”。学校现有21所临床医学院(其中19所为附属医院),包括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友谊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朝阳医院(第三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第四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天坛医院(第五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安贞医院(第六临床医学院)、附属复兴医院(第八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佑安医院(第九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胸科医院(第十临床医学院)等。
首医的报录比一般是1:1.5,复试时间很晚(就我这一届的情况基本我们班复试最晚的就是报考首医的学生了)而且初试成绩公布也是靠后的。被我们戏称为“什么都晚,就开学早”。在我身边报考首医的学生来看,上岸率还是不错的,首医的招收人数相对较多,有时甚至于可以推出科室的哪个导师招生。招生简章一般是在九月份公布,在网上可以查到去年的拟录取名单(据说删掉了,但是可以找学长学姐要),拟录取名单的信息保护做的很好,不会公布学生是哪个科室是学硕还是专硕的。所以我个人认为参考价值会相对弱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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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2024研究生录取名单:张俊廷,宋卫国,郑州龙等。
首都医科大学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辅助设施,建有图书馆、档案馆、校史馆、中心实验室、实验动物部、中医研修学院及首都国医名师馆、校医院等平台。
学校设有11个学院、1个研究中心和1所附属卫生学校,包括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中医药学院、医学人文学院、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燕京医学院,脑重大疾病研究中心,附属卫生学校。
学校现有21所临床医学院(其中19所为附属医院),学校还设有39个临床专科学院、专科学系,32个临床诊疗与研究中心。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895人,其中研究生4966人,本科生5592人,高专高职生1608人,留学生729人;成教生3010人。学校和附属医院现有教职员工和医务人员41909人(校本部1565人,附属医院40344人)其中有院士7人;正高职称2662人,副高职称4076人;教授946人,副教授1324人博十生导师730人硕+生导师1152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社会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论文应为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发表的原著学术论文(以下简称“论文”),包括被SCI收录的个案报道,不包括会议论文、综述、摘要、短篇等,论文内容一般应为本人学位论文一部分。
第二章发表论文要求
第三条论文篇数与水平要求
(一)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
1.医学(理学)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发表SCI(包括SCIE、SSCI,以下简称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大于或等于1.0,论文篇数不限。
2.医学(理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发表SCI论文篇数累计影响因子大于或等于2.0,篇数不限。
3.工学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达到以下标准之一即可:
(1)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大于或等于1.0,篇数不限;
(2)发表EI收录论文2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可相当1篇EI收录论文);
(3)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大于或等于0.5及1篇EI收录论文。
4.工学硕博连读研究生,达到以下标准之一即可:
(1)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大于或等于2.0,篇数不限;
(2)发表EI收录论文4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可相当1篇EI收录论文);
(3)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大于或等于1.0及EI收录论文2篇。
(二)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至少发表1篇SCI论文,影响因子不限。
提前攻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大于或等于1.0,篇数不限。
(三)硕士科学学位研究生
至少须在首都医科大学认定的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四)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鼓励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
第四条论文署名要求
(一)作者署名要求
用于申请学位的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则上学位申请人应为论文第一作者,导师为责任作者。
(二)单位署名要求
1.论文应按照培养单位的规范名称署名“首都医科大学××学院”或“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北京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北京耳鼻咽喉研究所、北京眼科研究所、北京呼吸疾病研究所、北京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和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培养的研究生,发表论文可同时署名本单位的法定名称及“首都医科大学”。其中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发表论文可同时署名“首都医科大学康复医学院”及“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发表论文可同时署名“首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家庭医学学院”及“北京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可同时署名“首都医科大学”(或“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及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其余研究所以此类推。
第三章发表论文的认定
第五条专利、获奖及合作发表论文的认定
(一)研究生在学期间所获授权及申请的与本研究课题相关的专利,可用作学位申请。但专利类型只限于发明专利,并且已经获得专利申请号。以专利形式申请学位,该专利的受益人只限1人次,排名不限。
(二)研究生在学期间获与研究课题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可用作学位申请。以获奖形式申请学位,受益人只限1人次,排名不限。
(三)以专利或获奖成果形式申请学位者,学校将聘请相同领域的3名专家进行评审,以确定成果与学位论文的相关程度。
(四)鼓励研究生与他人合作发表论文。研究生提交与其他作者(含其他研究生)署名共同第一作者(co-first author)的SCI论文,每一作者所得的影响因子,按其论文影响因子和作者人数均分计算。原则上该论文应与研究生本人的学位论文相关。
第六条 SCI(EI)与中文核心刊物收录论文的认定
(一)由于SCI(EI)收录刊物与中文核心刊物目录每年均有调整变化,SCI(EI)发表论文与中文核心刊物以论文正式接收时检索结果为依据。
(二)SCI收录刊物影响因子以该杂志3年内影响因子计算。
第七条对各学院自行制定发表论文规定的认定
各学院均可依据本规定进一步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但标准不能低于学校的最低标准。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须提交研究生院备案方为有效。
第八条发表论文时间的界定
(一)研究生:论文发表时间原则上应为在学期间及毕业后3年内。
(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论文发表时间应在论文答辩前3年之内,且导师为该论文的责任作者。
第九条论文的审核
(一)研究生及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在学位论文答辩后,应于网上填写并打印《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登记表》,同时提交发表论文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经所在学院(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核实通过,上交校学位办公室审核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二)对于已被国外刊物接收但尚未发表的SCI(EI)论文,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刊物的正式接收函,可进入学位申请程序。对于国内刊物的接收函学校不予认可。
第四章对未发表规定论文的研究生的处理
第十条对研究生在学期间未发表规定论文的处理
未按规定正式发表论文的研究生,可申请答辩,按期毕业,但暂不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其学位授予问题。待论文正式公开发表后,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其学位授予问题,有效期3年。如毕业后3年内未完成规定论文的发表,今后将不再讨论其学位授予问题。
第十一条对未在申请学位有效期内发表规定论文的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的处理
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如未在申请学位有效期内发表符合规定的论文,此次申请无效。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2005级研究生及2008年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