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成人高考江苏省考生
诚信考试承诺保证书
我是报名参加201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了《特别提醒》、《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知晓和接受上述的规定,并对报名参加本次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作如下承诺保证:
1.保证遵守《特别提醒》、《考生守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
2.保证本人所出具的下列验核材料是真实的(承诺人须在括号内亲笔书写“真实”两个字):
国家认可的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 )
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或以上医学或护理专业学历证书( )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申请免试入学政策的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
享受照顾加分政策的相应证书( )
其他报名所需的相关证书或证件( )
3.保证填写的个人报名信息真实、准确。
4.恪守诚信,拒绝舞弊,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自愿接受处罚。
以下条款由相关考生本人亲笔抄写作为本人的郑重承诺:
5.本人未通过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网上注册审核,仍要求报考专升本,愿意承担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被取消入学资格的后果。
6.本人不具备报考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的条件, 仍要求报考,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担。
承诺保证人签名:
2012年 9月 日
备注:1.确认点须将考生所交验的证书等材料与承诺书中的选项逐一进行校核。
2.本联第5或第6条具体内容必须由考生亲笔书写,报名确认点需审核。
3.本联由报名信息确认点保存,并扫描为电子图像传递给考生录取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