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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厦门大学2017年度非学历继续教育统计工作的通知(继教院[2017]11号)

  • 发布时间:2024-09-15 16: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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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大学2017年度非学历继续教育统计工作的通知(继教院[2017]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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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大学2017年度

 

非学历继续教育统计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高校的社会服务功能,进一步规范我校非学历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根据《江苏大学关于非在校生非学历教育办班的暂行规定》(江大校[2010]124号)文件和校长办公室通知(苏通字[2017]62号)规定,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全校非全日制普通在校生非学历继续教育的规范化管理、检查和统计工作,并且今后继续教育学院扎口负责管理国内的校外培训机构与学院合作进驻学校进行短期培训。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对全校2017年度举办的各类非全日制普通在校生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培训数据进行统计。

请各单位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核实和统计2024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0日实施的培训项目情况,做到不遗漏、不重复。按 “江苏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中的统计要素填写,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邮箱:jxjy@ujs.edu.cn,联系人:李峰,联系电话:88791068。

附件:江苏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情况统计表(点击下载)

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11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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