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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宣传材料

  • 发布时间:2024-09-15 16: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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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08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宣传材料

一、填报前的准备工作

考生填报志愿前,必须查阅我省的招生政策、省教育考试院编制的《计划专刊》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院校专业计划补充内容等,同时认真阅读《计划专刊》中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等重要说明及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根据院校及专业对考生的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认真填报。

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注意事项:由于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类型分“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考试”(简称“省统考”)、“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简称“校考”)两大类,其中部分校考专业还须省统考也合格(简称“双合格”专业)。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分批次、分专业考试类型查阅艺术类院校(专业)的招生计划,并详细阅读志愿表的重要提示。

二、填写志愿表

考生在认真阅读相关材料的前提下,结合本人的情况,慎重选择自己所要填报的相应批次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并填写《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该表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上下载。

考生认真校核志愿表上所填志愿是否符合我省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以及高校提出的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并确认无误。

三、网上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密码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将志愿表上的内容依次录入到相应录取批次院校的志愿栏内,并请立即网上提交。

考生网上提交填报的志愿信息时,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信息,说明限制考生填报该志愿,考生必须按警告的内容仔细核对所填报的院校与专业,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如果出现蓝色的提示信息,说明考生的选测科目或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等不符合所填院校(专业)的要求,若考生坚持填报,则可以强行提交,如有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否则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四、志愿修改

考生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考生凭密码可重新上网修改自己所填报的志愿信息。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规定日期的24时止。

五、信息确认

各中学(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志愿表信息确认表,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中学(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志愿核对表上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填报志愿确认截止时间为规定日期的17∶00时止。

考生现场确认志愿信息时,一般不得再进行修改。如个别特殊情况需要修改志愿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中学(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中学(报名点)进行修改,并重新打印、确认。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并立即提交后,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志愿信息;考生志愿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经确认的志愿信息存入考生档案,签字确认后的志愿核对表由中学(报名点)交县(市、区)招办留存。

考生填报志愿须知

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是考生对报考高校及专业意愿的书面表达形式,是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认真学习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全面了解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投档原则,以及有关高校的录取规则,牢记每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院校志愿)的填报及确认的时间和地点,根据自己的统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志向和体检结论等,结合本人家庭的经济情况慎重填报。本须知、《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江苏招生计划》、《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等是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百问》、高校招生章程等是考生填报志愿的必备参考。

一、录取批次、填报志愿形式及时间安排

1.高校录取分六个批次依次进行。

⑴ 提前录取批次院校,共包括七类院校(专业)计划:

第一类:军事院校、军事院校无军籍学员计划、国防生计划(本科);

第二类:公安、政法院校或专业(本、专科);

第三类:航海院校或专业(本、专科);

第四类:师范院校或专业(本科);

第五类:其他院校(本、专科),包括国际关系学院(北京)、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外交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

第六类: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第七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其中上述第一到第五类均为普通类招生计划。

⑵ 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

⑶ 普通类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

⑷ 普通类第三批录取本科院校。

⑸ 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⑹ 普通类高职(专科)院校。

2.考生志愿填报形式

今年我省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含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应届生由所在中学组织(往届生、社会考生及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由报名地招办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先填写志愿表,并根据志愿表,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gkzy.jseea.cn)将自己所填报的院校、专业准确地录入,要确保本人所要填报的志愿与所录入的志愿信息一致。

3.志愿填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27日至7月2日,考生只填报提前录取批次、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①填报提前批次院校志愿的考生于6月27日、28日填报,6月29日确认。②不填报提前批次院校志愿的本一省控线上考生于6月29日至6月30日填报志愿;③本一省控线下、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上考生于7月1日至2日填报。7月4日前确认。

第二阶段:7月29日至8月2日,考生填报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体育类和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普通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①在某一规定分数以上(在填报第二阶段志愿前公布)考生于7月29日至31日填报;②在某一规定分数以下、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上考生于8月1日至2日填报。8月4日前确认。

二、考生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

1.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

2.普通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持有2006或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往届考生,如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经转换后对应的必修科目等级为D级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科目不作要求),准予其填报高考志愿。

3.普通类考生如填报本科院校志愿,选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

根据08年我省考生生源情况,普通类考生填报第三批本科院校的选修科目测试等级最低要求为1B1C。

为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对于选测科目等级达到1B1C、且特征分较高的考生,允许第二批本科院校进行自主录取,这部分考生也允许填报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

4.体育、艺术类考生如兼报普通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和普通类考生一致;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

5.特殊类型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和艺术特长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省规定的填报本科院校志愿的最低要求;

普通类考生中高水平运动员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参照体育类考生执行;

保送生以及报考南京大学强化班、小语种提前单招和示范性高职单招的考生,其必测科目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报考少年班、残疾单招、体育单招以及空军飞行学院的考生,因其中学阶段学习经历与普通高中学生不同或有特殊要求,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作统一规定,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等级要求。

6.考生在填报有关高校志愿时,选测科目中的历史或物理须符合高校相关专业指定的科目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高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三、提前录取院校的填报要求

1.报考空军飞行院校的考生必须为空军招飞体检和政审合格的考生,并须网上填报“空军飞行院校志愿”标志。

2.军事院校、军事院校无军籍学员、国防生三类招生计划(即提前录取第一类计划)考生可以兼报,且必须填满提前录取批次A、B、C 3所院校志愿,否则本批次志愿无效。

3.提前录取批次第一类至第七类院校(专业)之间同一学历层次不得兼报。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放弃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选报普通类的提前录取院校志愿(第一至第五类计划)。

填报提前录取批次的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院校志愿)也必须符合本要求〔即七类院校(专业)之间同一学历层次不得兼报〕,但可以与平行院校志愿填报不同类别的院校。例:平行院校志愿填报军事类院校计划,征求平行志愿可以填报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4.从录取批次顺序上看,普通类本科分数线上的提前录取本科批次落榜生,如果也填报了提前录取专科院校志愿,将在普通类第一、第二批本科院校投档前参加提前录取专科院校的录取。因此,对于高考成绩超过省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要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和高考成绩,慎重决定是否填报提前录取专科院校。

四、普通类院校志愿、专业志愿和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要求

1.普通类各批次均设置了一个平行院校志愿、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提前录取批次和本科各批次考生可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高职(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 7所院校。除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为A、B、C、D、E 5所院校外,其他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考生可以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gkcx.jseea.cn)和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seea.cn)和有关媒体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条件的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附于《准考证》背面),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进行志愿信息的确认。

3.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第一批本科院校的征求平行志愿中,是否服从其它院校设置了“公办”和“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课程实验班”两栏;在普通类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批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中,是否服从其它院校设置了“公办”、“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课程实验班”和“民办和独立学院”三栏。考生填报了院校服从志愿后,表示愿意无条件服从该批次该类别所有的院校和专业。考生可根据需要单选、多选或不选,投档将按上述顺序依次进行。

五、体育类院校志愿、专业志愿和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要求

1.体育类分三个批次录取: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体育类高职(专科)院校。每个录取批次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和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每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 3所院校志愿和1个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考生可以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gkcx.jseea.cn)和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和有关媒体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条件的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附于《准考证》背面),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进行志愿信息的确认。

3.在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征求志愿中,是否服从其它院校设置了“其它院校”栏;体育类高职(专科)院校征求志愿表中,是否服从其它院校设置了“公办”、“民办及独立学院”两栏。考生填报了院校服从志愿后,表示愿意无条件服从该批次该类别所有的院校和专业。考生可根据需要单选、多选或不选,投档将按上述顺序依次进行。

六、艺术类录取批次安排,院校志愿、专业志愿和征求志愿的填报要求

1.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分别实行传统志愿设置(限于自行组织专业校考的院校和专业)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限于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两种。录取批次设置三大批次8小批。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也按录取批次的顺序公布。

⑴ 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下设3小批:

第1小批:为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即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和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下同)、“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为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3小批:为除艺术提前公办本科第1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⑵ 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下设2小批:

第1小批:为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为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⑶ 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下设3小批:

第1小批:为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校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为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3小批: 为除艺术类高职(专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它院校校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2.院校志愿设置原则:对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对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包含A、B、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三大批结束后,各设置一个征求院校志愿。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和有关媒体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征求志愿条件的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附于《准考证》背面),自行上网填报征求院校志愿,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进行志愿信息的确认。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成绩和志愿进行投档。

填报征求院校志愿时,考生只能按照专业考试的方式(省统考或校考),在“平行院校志愿”或“传统院校志愿”两者中选择其一填报。

4.考生填报艺术类“是否服从其它院校”志愿时,仅限于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填报“是否服从其它院校”志愿的考生必须有专业省统考成绩,且达到相应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批次征求院校志愿中,是否服从其它院校设置了“公办”和“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课程实验班”两栏;在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和艺术类高职(专科)的征求院校志愿中,是否服从其它院校设置了“公办”、“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课程实验班”和“民办及独立学院”三栏,考生可根据需要单选、多选或不选,投档将按上述顺序依次进行。

七、网上填报志愿的要求

今年首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在认真阅读相关材料及网上模拟填报的前提下,结合本人的情况,慎重选择自已所要填报的相应批次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并填写相应批次的志愿表(志愿表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上下载)。考生须认真校核志愿表上所填志愿是否符合我省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以及高校提出的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要求和等级要求,确认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凭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将志愿表上的内容准确录入。

考生在网上录入本人的志愿信息之后,要立即提交,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对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进行逻辑校验。当出现红色的警告信息时,说明限制考生填报该志愿,考生须仔细阅读相关的警告信息,并须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当出现蓝色的提示信息时,说明考生的建议选科(除物理或历史以外的另一门选测科目)或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等不符合所填院校(专业)的要求,若考生坚持填报,则可以强行提交,如有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否则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提交后,在规定的填报时间内,可凭密码重新上网修改志愿,直至填报志愿截止日的24时止。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提交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中学或报名点仔细核对志愿信息核对表上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志愿核对表上亲自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未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

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志愿填报的截止时间为截止日的24时止,逾期不能再上网填报。

八、几点重要说明

1.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信息是院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必须按要求填报志愿。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考生因志愿填报失误,或没有按照当地招生办公室规定的程序填报并对志愿信息予以确认而对录取造成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2.今年我省实行“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新高考模式,同时继续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提出等级要求,并分专业对考生的选测科目提出要求。考生务必根据自己的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对照院校的要求,准确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避免因选测科目及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与院校要求不匹配而造成所填志愿无效。同时,在填报平行院校志愿时,对本人应有准确定位。

3.今年我省对实行自主选拔录取高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入围考生,仍将在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之前,依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这部分考生仍需填报各批次院校志愿。

另外,今年有部分高校在提前录取本科批次的师范类专业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其投档办法参照本科第一批进行。

4.为帮助广大考生在高考成绩发布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准确、顺利地填报志愿,在高考结束以后,考生可以根据自己考试的情况,估算自己的三门统考成绩和选测科目等级,再结合已经取得的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于6月12至16日之间,凭考生号、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登录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gkzy.jseea.cn),进行高考志愿的模拟填报,熟悉网上填报志愿的流程、办法、规定,为正式填报做好相关准备。

5.由于今年首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按照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平、公正,填报志愿系统在规定的两个阶段填报志愿截止日的24时关闭,届时考生不得再上网填报。为减轻网络压力,防止填报截止前网络拥堵,考生一定要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避免逾时不能填报。

6.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要求,我院已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将今年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校发布招生章程的网址和联系方式汇总并公布,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注意认真查阅招生章程,了解相关要求。

7.招生计划按录取批次公布,考生必须准确理解各批次招生计划的含义、录取顺序以及与志愿的对应关系,防止将所选院校填错批次。

8.省教育考试院在公布我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同时,还将公布相关批次考生填报志愿的资格线,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批次的高校志愿。

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说明

一、志愿设置

1.普通类

今年在普通类院校各录取批次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

提前录取批次和本科各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高职(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 7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体育类

今年我省体育类各录取批次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各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艺术类

今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志愿设置有传统院校志愿和平行院校志愿两种。

对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对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包含A、B、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二、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及办法

1.普通类

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地说:将省控线上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排序,逐个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A、B、C或A、B、C、D、E、F、G 院校志愿,根据院校不同专业类的应投档人数,按照院校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并依据考生选测的历史或物理科目分别进行投档。只要被检索的三所或七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如考生被投到某所院校后因故被退档,也不再被补投到平行志愿的其它院校。

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有关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按照上述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投档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两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投档,如仍相同,则对这部分同分考生按其志愿(按从A至C或从A至G的顺序)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对高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将在普通类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投档之前,依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未被录取的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被自主招生院校退档后,按其所填平行院校志愿和高考成绩参加随后各批次的投档。 今年部分院校在提前录取批次师范类进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其投档办法参照本科第一批进行。

为扩大高校录取自主权,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后,对特征分在同批省控线上、投档分在学校投档线下一定范围内,未被投出的选测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由高校提出申请,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可将这部分考生档案按志愿投放到有关高校,由高校审查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对于选测科目等级达到1B1C、且特征分较高的考生,允许第二批本科院校进行自主录取,这部分考生也允许填报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

对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考生,在平行院校志愿批量投档后分别按有关政策,并依照考生所报志愿,进行补充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2.体育类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有关政策、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和考生的成绩,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且必测科目成绩达到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的考生,分男女,按照“满足等级、按文化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参照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

3.艺术类

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其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艺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的投档原则是对专业合格、文化达线的考生,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艺术类院校如对必测科目提出等级要求,则投档时还需符合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艺术类院校的投档、录取工作按招生专业类型,具体分为四种:

(1)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分和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满足等级,专业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由院校对进档考生进行择优录取。

(2)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由院校对进档考生进行择优录取。

(3)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和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下同)。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院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由院校对进档考生进行择优录取。

(4)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以外的本科艺术类校考院校,对专业合格、文化分达省控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院校对进档考生按其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

使用专业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院校(专业)的录取规则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专业分和文化分达线后按文化分录取;专业分和文化分达线后按专业分录取;专业分和文化分达线后文化分和专业分各占一定比例合成总分进行录取,具体见各校的招生章程。

三、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填报及投档办法

1. 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市、县(市、区)招办、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seea.cn)、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向考生、社会提供考生录取情况和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招生人数等信息,为考生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服务。

本批次省控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自行上网(http://gkzy.jseea.cn)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下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签字确认手续,未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在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时,选测科目中的历史或物理须符合高校相关专业指定的科目要求,同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还须达到高校提出的等级要求。如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并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签名确认,则视其为自动放弃该志愿填报机会,由此对考生本人录取产生的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省教育考试院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考生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再次进行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2.普通类院校除高职(专科)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 5所院校外,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和1个院校服从志愿。体育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 3所院校志愿和1个院校服从志愿。

3.考生在填报艺术类征求院校志愿时,只能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传统院校志愿)和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一种填报,其中选择传统院校志愿的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选择平行院校志愿的考生可填报A、B、C 3所院校。

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填报的征求院校志愿是传统院校志愿还是平行院校志愿,分别按传统院校志愿和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规则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4.考生填报艺术类“是否服从其它院校”志愿时,仅限于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填报艺术类“是否服从其它院校”志愿的考生必须有专业省统考成绩,且达到相应批次省控线,必测科目成绩还须达到省和院校规定的等级要求。

省教育考试院参照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规则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扬州市区考生各批次征求志愿确认地点:扬州市招办(淮海路54号,市教育局院内)。

 扬州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二00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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