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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教育局强化民办教育机构管理

  • 发布时间:2024-09-15 16: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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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教育局强化民办教育机构管理
靖江市教育局强化民办教育机构管理
发布日期:2024-05-30访问次数:15信息来源:靖江市教育局字号:[ 大 中 小 ]

  日前,靖江市教育局召开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会议。该市教育局副局长袁斌,教育局职社教科负责人,47家有证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着力解决中小学课外负担过重问题”的讲话精神,解读教育部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和省、泰州市相关文件精神,同时部署今年的年检工作。

 袁斌要求全体与会人员,一要认真学习法规,明确职责。依法办学,依法管理,做到办学资质合法、办学行为规范、办学质量提升,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培训多样化的需求,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二要严格许可制度,亮证办学。坚持做到亮证办学,既是规范的表现,也是无声的宣传,对那些无证办学机构也是无形的打击。三要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各培训机构教育教学要遵循教育规律,符合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规律。对违反规定的机构将进行查处。四要加强师资建设,提升质量。要聘用有资格证的教师,有一定教学能力的教师。加强对聘用教职工的师德师风教育,规范其教育教学行为,树立“为人师表”的形象。开展各个层次的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五要严格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落实安全责任,注重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知识培训,建立排查与监管机制,加强过程管理,防患于未然。

 该市教育局职社教科负责人解读年检的相关要求,带领大家学习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相关政策和要求。

 会议倡议,全市民办教育机构积极配合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主动搞好自查自纠,拒绝违规办学、无证办学、非法办学,禁止“超纲教学”“超前教学”“强化应试”,不参与、不组织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培训与考试活动。健全安全制度,按标准配齐消防安全设施,自觉定期排查和消除一切安全隐患,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服务水平,让学生舒心、家长安心、政府放心。与会的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向该市教育局递交了规范办学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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