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南京自考生应考完所有课程的笔试考试和实践考核,申请自考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需办理好自考本科资格审核以及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才可申请毕业。
每年申请自考毕业只有两个时间段,分别是5月25日 5月29日和12月1日 12月5日。
办理步骤如下:
1、 考生登陆江苏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报名系统:http://zxks.jseea.cn
2、 考生仔细核对个人自然信息并准确填写;
3、 考生进行课程信息的核对(核对所考课程,并对免考、转考、论文(实践考核)、多证等情况进行录入、未通过或不需要考的课程,成绩栏一律不填任何内容);
4、 考生确认提交,等待考办审核回复信息(初审);
5、 通过初审的考生,本人带齐所有毕业生材料(见备注一),到考办进行现场审核(时间:12月1号-5号,5月25 5月29号);
6、 现场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本人认真核对考生信息并进行签字确认;
7、 考生带回《毕业生登记表》进行自我鉴定及单位思想品德鉴定(见备注二)。单位鉴定通过后,请于12月5号和5月29号下午4点前,将《毕业生登记表》及相关毕业生材料送回我办(见备注三)。
备注一:毕业办理所需材料:
1、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全部准考证、实践考核(论文答辩)成绩通知单、免考证明、报考资格审批表(本科段)、近期正面免冠蓝色背景二寸照片两张、外省转入材料(档案);
特别提醒:
(1)毕业办理中有实践、论文成绩的,若申请系统中成绩栏中有成绩的,则不需要提供成绩材料。
(2)09年12月后办理的本科资审、免考,若能在省考试院网站查询审核通过信息的,毕业办理中不需要提供相关材料。
2、如考生更改姓名的,应交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备注二:自我鉴定及单位思想品德鉴定
登记表自我鉴定一栏,考生从政治思想、工作(生产)表现、自学态度等方面进行小结,如实填写。思想品德鉴定,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考生应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一律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字迹清楚、整洁,登记表正面除本人签名外不得填写其他内容。
备注三:上交材料
①毕业生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②毕业生办理材料(考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考生所有准考证、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本科段)、免考材料、外省转入证明材料(档案))③近期正面免冠蓝色背景二寸照片两张、④毕业登记审查手续费40元。
备注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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