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读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班。
2、学士学位满三年以上者,办理《课程考试资格卡》。
3、在考试资格卡有效期限内通过学校的题库考试。
4、在考试资格卡有效期限内通过国家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即: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四年内累计通过此两门考试即可;一般3月份报名,5月份考试。)。
5、递交科研成果。所谓科研成果为一篇不少于3500字的论文在具有国家正规刊号的期刊、杂志、报纸等发表,或者论著。
6、在得到最后一门考试的合格成绩后的6个月内提出论文申请。由硕士点协助与导师建立联系;提出申请后的1年内在导师的指导下提交合格的硕士学位论文。
7、在每年的三月份或九月份凭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提供的成绩通知单和国家统考合格成绩,提出论文答辩申请。交纳有关申请硕士学位费用6000 元(按当年学校的规定为准)。
8、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授予北京大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