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本科学历层次。凡取得本计划规定的11门课程合格成绩,并经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累计达到73学分,毕业论文经答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凡英语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5.报考条件及说明:
①化学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②师范教育类非化学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分析化学(一)(4)、分析化学(一)实验(1)。
③非师范教育类化学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教育学(一)(4)、心理学(4)。
④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教育学(一)(4)、心理学(4)、分析化学(一)(4)、分析化学(一)实验(1)。
各类考生所加考的课程一律不得免试。
6.课程设置及使用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