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学历层次和规格:
凡专科毕业后取得本科段14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毕业论文通过评定,累计达69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凡全部课程(含外语)考试和毕业论文成绩合格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国务院已授权的高等院校授予学士学位。
5.报考条件及说明:
①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学类专科毕业证书者,均可直接报考律师专业本科段。
②非法学类专业的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律师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法理学(一)(7)、刑法原理与实务(一)(7)、民法原理与实务(7)、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7)四门课程。
③年龄在35岁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必须加考劳动法、公司法、金融法(一)、税法四门课程。
④原专科计划中通过的课程不可顶替计划中本科段课程。
⑤律师专业基础科段的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单科合格证书的),可直接报考该专业的本科段课程,无须待基础科段毕业后再报考。
基础科段的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在报考本科段课程时,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要求基础科段和本科段规定的所有理论考试课程通过者方可参加。
6.课程设置及使用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