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分专科(基础科段)和本科两种学历。
本专业考试计划为衔接式计划,整个计划分为基础科段和本科段两个既相对独立又互相衔接的阶段。凡通过本计划基础科段规定的14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累计达到70学分,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专科毕业证书。凡继续参加本科段规定的15门课程考试及论文答辩,取得合格成绩,并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凡英语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厦门大学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1.报考本科段条件
①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学校的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可直接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5)或民事诉讼法学(5)。
②其它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考法理学(一)(7)、宪法学(一)(4)、刑法学(7)、民法学(7)、民事诉讼法学(5)五门课程。
各类考生所加考的课程一律不得免试。
2.考试课程及学分
基础科段